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标的物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县局办公用房五层干部交流住房
3.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镇利民路,建筑总面积为70.00㎡;
实地踏勘联系人:刘冬;联系电话:18685752066;(意向承租人须实地踏勘的,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统一踏勘)
4.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5.标的产权证明:有
6.标的物其他情况说明: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卫生费、水电费、垃圾清运等)。
(2)租赁期间,本房屋资产需办理的一切证件、手续及需完善的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二、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1.承租方性质: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出租标的物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行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租赁方式
1.租期:租赁期为5年。租赁合同期内,出租方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或承租人因特殊原因需取消租赁房屋的,经双方商议同意后。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招租底价为1200.00元/年。
3.付款方式:租金实行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按年支付。第一年先付租金后签订合同,后续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约定租期到期前15日内支付下年租金。
四、竞价须知
1.本次竞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各意向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网上竞价大厅最终报价为准。本次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确定的承租人,总报价低于标的招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先对同等条件作以下认定:
(1)原承租人必须按本项目招租公告要求参加此次公开竞价,否则视为非同等条件,不再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原承租人必须在网上竞价大厅最终报价排名第一,否则视为非同等条件,不再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为保障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当原承租人网上竞价排名第一时,可以按照第二排名的报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自动成为承租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签订租赁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承租候选人若放弃承租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承租候选人均放弃承租权,该标的重新招租。承租候选人放弃承租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在毕节市范围内资产租赁项目的交易。
3.成交结果确认:代理机构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本次招租成交结果,及通知第一承租候选人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后,招租人与承租人须抓紧拟定合同,在各方对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承租人必须与招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招租文件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CA证书办理
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意向承租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招租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3.网上招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7294。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
2.报名地点和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点击网页右侧“网上交易大厅”,凭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七、竞价时间、地点
本项目分为不限时竞价和限时竞价,不限时竞价开始直至无人应价即为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租人为承租人。
1.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9月12日10:00时至12:00时;
2.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9月12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200.00元。
3.竞价会议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竞价大厅(意向承租人不用到现场)。
八、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代理机构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2.合同签订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联系电话:18685752066。
3.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4.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租金、履约保证金分别缴纳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和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九、出租方承诺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招租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意向承租人承诺
1.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的相关内容,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
2.代理服务费:基础价500元+增幅价(以中标价减去招租底价后的10%)计算为最终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足额向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十一、提醒注意事项
1.竞租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交易系统中完成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完成绑定后系统自动竞价号牌,在竞价过程中以生成号牌代表竞租人参与竞标活动。
2.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无法撤回。
3.竞租人需自行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交易系统相关澄清、修改或补遗、答复等,相关澄清、修改或补遗、答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交易系统发布后,视为所有竞租人已收到。否则,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本《招租公告》解释权属招租人和代理机构。
十二、联系方式
出 租 人: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刘冬
联系电话:18685752066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多采云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百里杜鹃路招商花园城E区商务中心办公楼12层12号
联 系 人:胡博
联系电话:1518508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