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18-j1-19613-klzb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钟悦瑰0771-220389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8年9月18日就公共卫生学院与实验中心申购教学实验设备(GXZC2018-J1-19613-KLZB)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共卫生学院与实验中心申购教学实验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8-J1-19613-KL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再生医学院研究中心公共卫生学院与实验中心申购教学实验设备:电动吸液器 10个,移液器圆筒架10个,单道可调移液器(6支)5个,单道可调移液器(500-5000ul量程)2个,液氮罐1台,液氮罐1台,医用冷藏冷冻箱1台,水浴锅1台;
B分标:生物科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与实验中心申购教学实验设备:多功能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多歧管压盖型真空冷冻干燥机1台;
C分标: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 1):超低温保存箱5台,冻存架120个,冻存盒60箱;
D分标: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 2):电子天平1个,微型离心机1台,滤光片7台,酸度计1台,电冰箱1台,数显恒温水浴锅2台,涡旋振荡器1台,低速自平衡离心机1扇,医用防护套装1把,防护雨鞋60个,复印机1台,生物显微镜5台,台式高速大容量冷冻离心机1台,pH酸度计1台,扫描仪1台,电子握力计4扇,韦氏儿童(6-16岁)智力测量工具箱2套,韦氏幼儿(2.5-6岁)智力测量工具箱1把。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A分标:
交货时间: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国内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B分标:
交货时间: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国内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C分标: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D分标:
交货时间: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国内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09月10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谈判日期: 2018年09月18日
谈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李若华(组长)、易 杰、黄东萍(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A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生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41号10栋B单元0401号房5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 ¥155800.00)
交货时间: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国内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谈判采购文件和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B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科纳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0号601号房之自编01单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 ¥146500.00)
交货时间: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国内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C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康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 65号天成一品C1116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412500.00)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D分标: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不足 3家,该分标流标。
六、联系事项:
1、釆购单位名称:广西医科大学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58884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 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
联系人:钟悦瑰 联系电话:0771-22038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0771-5331810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 69号。
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
A分标: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柒元整( ¥2337.00);
B分标: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柒元伍角零分( ¥2197.50)
C分标: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零分( ¥6187.5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 1.谈判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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