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10.1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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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务派遣绥证采指字【202205744】 |
采购内容:选择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规范管理员工,符合法定用工年龄,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公积金工作:1、按时缴纳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疫情期间有能力垫付相关款项);2、规范管理员工,符合法定用工年龄
采购数量:59人
主要功能或目标:选择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规范管理员工,符合法定用工年龄,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公积金工作:1、按时缴纳职工工资及各项保险(疫情期间有能力垫付相关款项);2、规范管理员工,符合法定用工年龄,无犯罪前科,无精神类疾病等。
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人需求:
1.中标单位负责人员的招聘和面试,考核合格后,派往采购人所需求的岗位。
2.中标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信息档案、合同台账等资料的签订和管理。
3.派遣人员若违反采购单位规定,采购单位可随时要求中标单位进行人员更换。
4.中标单位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5.中标单位负责外包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6.中标单位负责处理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7.中标单位确保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及时向采购单位派遣。
8.中标单位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个税代扣及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9.中标单位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单位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10.服务的时效性: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地点设有专门的派遣服务专员,中标单位负责人员应保持24小时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1小时内进行响应。
11.派遣员工思想教育方面: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谈话,了解派遺员工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解决好员工的困难。
12.其它隐性、突发性的工作等。
13.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健全的外包人员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完成服务内容。
注:投标报价中须包含上述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如招标人发生用工人员变化,按实际用工合同约定执行。
二、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总体要求:需为身体健康、体貌端庄的专职员工;
★2、服务人员年龄: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
★3、服务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
4、服务人员岗位须相对固定,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三、服务质量要求
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日常工作有监督权,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1、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率达100%。
2、服务达标率≥98%。
3、相关档案资料完好率100%。
4、各科室对所采购的服务满意率达≥98%。
★条款不满足为无效标
|
210.1175 | 2023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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