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tc230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宗成林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菊0571-87850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20 16:4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21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2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TC2309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1.2比选内容: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金华婺城数据中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数据中心机楼、门卫用房、园内智能化和环境提升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咨询工作。
1.3服务周期:参选人接到比选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后15日内提供初稿,并根据比选人的意见完成编制工作。
1.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3管理、调研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11.6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http://new.tzxm.gov.cn)”
完成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建筑、通信。
2.2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数据机房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到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建议网上在线获取比选文件,请把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比选文件费用网银转账回单(由参选人从对公账户转账,收款单位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1182073,备注信息“CZTC23095标书款”)发送至报名邮箱chinazhongzhe@163.com,并在邮件内写上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14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金华电信大楼10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联 系 人:宗成林
电 话:0579-82309533
比选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蒋菊、吴战军
电 话:0571-87850058、18957110019
电子邮件:chinazhongzhe@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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