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市 2021年一中北1-3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和验收)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9207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左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初女士0451-51093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 2021年一中北1-3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和验收)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黑龙江省绥化市 2021年一中北1-3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和验收)谈判公告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绥化市 2021年一中北1-3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和验收)进行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编号:2024-92078 

2.采购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 2021年一中北1-3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和验收)

3.采购预算30万元人民币

4.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地点:

4.1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方案报审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括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回执。

4.2服务期限同签订后30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完成后30个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4.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3信誉要求

5.3.1 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5.3.2 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5.3.3 供应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谈判小组评审时将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购买谈判文件(报名):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4426- 2024429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00,14:00-15:00(北京时间)。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期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

6.3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对本项目公告5.3.1和5.3.2条内容自拟承诺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自带查询名单,如投标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或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以及复印件一整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一份将不予以报名。

6.4谈判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5109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25层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采购人联系方式: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

人:左女士

   话:0455-27609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人:初女士

   话:0451-51093122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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