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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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工作地点:迳口旧村、侨村、荔林公园及周边区域 2、服务内容:清运旧村、侨村、荔林公园等区域的垃圾、废料、树木枝叶等,以及拆除违规搭建的鸡笼、棚屋等临时搭建物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改。 3、其他服务内容: (1)服务商必须文明服务、安全操作。 (2)服务商应安排相应的清理人员现场指挥协调,自备与本次清理清运工作相关的工具,并安排好相应的清洁工人,按期对清运旧村、侨村、荔林公园等区域的垃圾、废料、树木枝叶等,以及拆除违规搭建的鸡笼、棚屋等临时搭建物等问题进行清理。 (3) 服务商必须自备与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相关的工具,并安排好相应的清洁工人及清运车。 (4)服务商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管理,对现场闲杂人员请出工作范围之外,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阻扰工作者,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5)服务商应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服务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服务期限:10天。 |
项目预算金额:9.87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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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果林村碧果路83号迳口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张三九
联系电话:13927467792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