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招标联系人王琳玮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玉娟0951-8593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批准《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3〕1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在大水坑镇新建 1 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中转站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座建筑面积为 152.95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6.70 米,建筑层数为一层。
(二)在大水坑镇新建 1 座垃圾分拣中心,垃圾分拣中心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座建筑面积为 75.12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75 米,建筑层数为一层。
(三)室外场地硬化面积 770 平方米,给水管道 180 米,给水阀门井 3 座,室外消火栓井 1 座,微型消防站 2 座,污水管道120 米,污水检查井 5 座,成品化粪池 1 座,雨水管道 100 米,雨水检查井 5 座,雨水口 8 座,电缆 200 米,铁艺围栏 128 米。
(四)结合项目需要,配置小型水平直压式垃圾站 1 套。
2.2建设地点:大水坑镇。
2.3计划工期:2023 年 7月-2023 年 12 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授权委托书,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安装维修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安装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5 日17 时 30分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 6 日15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东街盐池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天鹅湖小镇
县城一小北侧约50米 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邮 编:7515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王琳玮 联 系 人:刘玉娟
电 话:0953-6021798 电 话:0951-8593167、1890950514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YXHXMGL@163.COM
2023年6月15日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批准《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3〕1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在大水坑镇新建 1 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压缩中转站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座建筑面积为 152.95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6.70 米,建筑层数为一层。
(二)在大水坑镇新建 1 座垃圾分拣中心,垃圾分拣中心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座建筑面积为 75.12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75 米,建筑层数为一层。
(三)室外场地硬化面积 770 平方米,给水管道 180 米,给水阀门井 3 座,室外消火栓井 1 座,微型消防站 2 座,污水管道120 米,污水检查井 5 座,成品化粪池 1 座,雨水管道 100 米,雨水检查井 5 座,雨水口 8 座,电缆 200 米,铁艺围栏 128 米。
(四)结合项目需要,配置小型水平直压式垃圾站 1 套。
2.2建设地点:大水坑镇。
2.3计划工期:2023 年 7月-2023 年 12 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授权委托书,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安装维修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安装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5 日17 时 30分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 6 日15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东街盐池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天鹅湖小镇
县城一小北侧约50米 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邮 编:7515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王琳玮 联 系 人:刘玉娟
电 话:0953-6021798 电 话:0951-8593167、1890950514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YXHXMGL@163.COM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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