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局部景观提升项目—四季度苗木采购(二次)
金额
196.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gs2023256
预算金额196.8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石金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局部景观提升项目一四季度苗木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YSGS202325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局部景观提升项目一四季度苗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196.854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1,968,540.00元(不含税);最高限价:1,968,54000
元(不含税);采购需求:油松、五角枫、皂角、卫矛、重瓣榆叶梅、丹桧球、茶条槭球、
丁香球、山楂、银中杨、红皮云杉、紫叶稠李、密枝红叶李、金叶复叶槭、京桃、密枝红叶
李篱、小叶丁香篱、金叶榆篱、桧柏篱、榆叶梅篱、早熟禾、荷兰菊、金娃娃萱草、八宝景
天、马蔺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需求内容)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
日。(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
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局部景观提升项目一四季度苗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局部景观提升项目一四季度苗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
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室)。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
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
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
件的无需提供)。2.领取采购文件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电汇账号如下:(1)账户名:辽宁
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2)账号:292180399504(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3.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时,须在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摘要栏、用途栏或附
加信息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缴纳标书款名称要与投标人一致,个人缴纳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其汇款购买采购文件事宜的委托书,否则标书款将予以
拒收,视为未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一楼
开标室)。
七、其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人:石金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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