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30623220005
报名已结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涞阳路、遒城路、向阳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费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1)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包含 3 条道路。分别为涞阳路道路改造工程(祖冲之大街~迎宾街)、向阳路道路改造工程(祖冲之大街~遒城街)、遒城街道路改造工程(涞阳路~跨拒马河桥东)。设计范围主要包含上述道路的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
2.2招标范围:涞水县涞阳路、遒城路、向阳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且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两个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3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8 09:00至2022-03-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 地址: | 保定市福堡秀域商务楼1219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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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马召 |
联系人: | 刘文杰 |
电话: |
0312-4899810 |
电话: | 0312-590980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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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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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5530262697@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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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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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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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028080120110100054790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