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重新招标)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重新招标)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EPC)(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条件第1条设计资质调整如下: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设计资质:
(1)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设施农业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全椒全鑫城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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