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泉县城中路、兴泉大道、锦绣路三条路改造及临泉县老集镇(赫庄村、李湖村、蒲庄村)精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228.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q2023gc0002
预算金额9228.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可林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子立158554052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临泉县城中路、兴泉大道、锦绣路三条路改造及临泉县老集镇(赫庄村、李湖村、蒲庄村)精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LQ2023GC0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临泉县城中路、兴泉大道、锦绣路三条路改造及临泉县老集镇(赫庄村、李湖村、蒲庄村)精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0年临泉县城市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2020】69号);《关于临泉县安居路、八一路、锦绣路、四化东路、新中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2018】441号);《关于临泉县老集镇(赫庄村、李湖村、半截楼村、蒲庄村)精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2022】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县老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临泉县
2.2 建设规模: 1、临泉县城中路、兴泉大道、锦绣路三条路改造项目位于阜阳市临泉县内。城中路(前进路-顺河路)起于顺河路,终点接至前进路,全长约1244.93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路幅宽16-26m;城中路(前进路-兴泉大道)起于兴泉大道,终点接至前进路,全长约1110.7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路幅宽17-40m;兴泉大道(建设路-姜尚大道)起于建设路,东至姜尚大道,全长约1656.323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锦绣路道路工程,南接迎宾大道,途径福佑路、教育路和御园路,北至浮翠路,道路全长865.626m(设计长度为810.289m),红线宽度为12m。本次道路设计部分主要针对上述三条路进行白加黑改造工程,具体改造方案详见设计图纸及文件。2、临泉县老集镇李湖、赫庄、蒲庄村精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包含;1)、李湖厂房建筑面积1344.00m2,赫庄厂房建筑面积2400.00m2,蒲庄厂房建筑面积858.00m2,门式刚架结构。2)、李湖公厕建筑面积22.44m2,砖混结构。3)、李湖、赫庄、蒲庄厂房室内安装。4)、李湖、赫庄、蒲庄室外道路、变压器安装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等文件。
2.3 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92287838.57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þ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其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0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R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R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尚杰           法定代表人:赵文博   
地   
址:  临泉县前进东路            地    址: 临泉县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叉口皖西北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楼    
邮   
编:  236400             邮   
编:    236400     
联 系 人:  韦可林           联 系 人:  刘子立    
电   
话:  18158936680           电    话:   1585540524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年 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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