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102-20191224-0001
预算金额1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焦敏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公告编号:150102-20191224-0001

  一、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1126000

  四、拟定的供应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明煜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要求,我区需在本年底部署建设国库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对现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改造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库的建立;二是人行端实施联调测试技术支持服务;三是预算单位USB key及印章制作费,我区“预算一体化系统”端改造,预算单位对账系统。拟由三家公司分别实施进行改造。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 号)等有关文件指导以及《不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支付电子化管理》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与人民银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部署原则,电子凭证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招标的电子凭证库开发商中标单位,在后续升级上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各级人民银行及各代理银行均由该公司承接实施,是自治区唯一具有省、市、县三级财政实施经验的公司。为保证我区电子凭证库与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信息流转无缝衔接、数据的安全性,降低沟通协调成本,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拟选择该公司实施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建议电子签章库、凭证库系统实施及技术服务维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需要部署实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开发的人行端国库电子化前置系统。人民银行总行于2013年委托“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了国库电子化前置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沈阳明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该系统的唯一授权服务商。为节约资金,拟选择沈阳明煜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库支付电子化人行端前置系统开发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按照财政部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建设原则,我区自2012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来,一直由金财公司为我区提供系统支持,做好技术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利用现代化网络传输与加密技术,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速度,达到财政业务数据传送无纸化、比对审核自动化、业务处理标准化和资金支付安全化,促进财政业务管理自动化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效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确保国库支付电子化建设的一致性、兼容性和安全性,本次采购由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焦敏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034777906

  主管部门联系人:新城区财政局国库股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471-6218283

  财政部门联系人:王译伟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18647966087

  相关附件:

  专家签到表:专家签到表.pdf
  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论证意见.pdf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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