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6 15:11信息来源:
滁州市罗洼民宿EPCO项目(二次)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罗洼民宿EPCO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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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220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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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云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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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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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威1800550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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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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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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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0550-351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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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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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15日0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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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清如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员方1:安徽正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2:上海光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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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成员方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成员方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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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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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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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曾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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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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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420141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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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朱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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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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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21310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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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57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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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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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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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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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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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鑫通源融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员方1:安徽筑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员方2:安徽亮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3: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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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成员方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成员方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成员方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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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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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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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杨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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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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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920200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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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高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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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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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1320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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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57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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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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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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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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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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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棕润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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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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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
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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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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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丁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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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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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17201827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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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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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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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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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0410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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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57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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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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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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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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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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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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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2021〕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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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754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5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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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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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特别提醒:本次公示的三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