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2-283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YZX2022-283。
1.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系统(进口)设备采购。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69.557万美元(人民币限额500万元)。
1.5采购需求: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系统一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3.2若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3.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系统(进口)设备采购+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680517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胡丹贺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15943017319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