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330481-20-01-862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先生189673428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2023年盐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3年盐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305-330481-20-01-86201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中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中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涉盐官镇广福村、郭店村、联农村、联群村、新星村、城北村、红友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现浇灌渠、排渠、泵站工程、田间道路、U型渠维修等,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3 概算总投资:约585.3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盐官镇广福村、郭店村、联农村、联群村、新星村、城北村、红友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①广福村:新建灌渠882m、排渠464m、渠道穿路涵管2处、渡槽1处、下田通道2处、窨井4座、落河涵洞2处、道路约962m2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②郭店村:新建灌渠829m、穿路涵管2处、下田通道4处、窨井4座、道路约2094m2,维修渠道150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③联农村:新建灌渠342m、排渠244m、穿路涵管1处、下田通道1处、窨井6座,维修渠道150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④联群村:新建灌渠1527m、排渠708m、穿路涵管9处、窨井12座、泵站14.7m2,维修渠道200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⑤新星村:新建排渠234m、落河涵洞2处、道路约991m2、低压管道约342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⑥城北村:新建灌渠2490m、排渠732m、穿路涵管12处、下田通道7处、落河涵洞2处、窨井21座、道路约2019m2,维修渠道250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⑦红友村:新建灌渠686m、排渠391m、穿路涵管1处、下田通道1处、落河涵洞1处、窨井5座、道路约2587m2,维修渠道100m以及项目公示及宣传牌等;
⑧祝会村:维修渠道150m;
具体以施工时实际发生量计,结构详见设计图纸。
 2.5 计划工期: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上午  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上午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原件)(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收集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出席人员与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注:(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中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50号               地址: 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3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羊先生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                                电   话:18967342823
传   真:     /                                传     真:             
2023 年  月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

其他(以下4-6条款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 质检员、施工员,下同) 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https://jsgl.zjdyit.com/)。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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