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湖泉湾二号)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5027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278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丽萍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1
公告正文

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湖泉湾二号)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湖泉湾二号)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14928.94㎡,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56628.99㎡,地下2层;4栋建筑面积为17766.85㎡,地上33层,建筑高度为99.3米;5栋建筑面积为17766.85㎡,地上33层,建筑高度为99.3米;6栋建筑面积为17838.99㎡,地上33层,建筑高度为99.3米;7栋建筑面积为4927.26㎡,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21.9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03-10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3-16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新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蒋丽萍
办公电话: 15187387082 移动电话: 15187387082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葛工
办公电话: 18787303331 移动电话: 1878730333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000059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湖泉湾二号)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3-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4-01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5(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27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拖白片区建设项目(湖泉湾二号)三期二标段,主要包括:
(1)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04-0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pdf 2020-03-09 17:36: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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