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印刷品及图文标识制作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进行医用印刷品及图文标识制作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供应商给予支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方式发放至指定邮箱。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成立满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17时
四、预算总金额:74万元
联系方式:于女士
电话:024-28845417
邮箱:931335910@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邮政编码: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