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里人家三号西地块安置房工程一标段
黎里人家三号西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黎里人家三号西地块安置房工程一标段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E320509186200017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里人家三号西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2022)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黎里人家三号西地块安置房工程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鸿寿堂路北侧、徐达源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433.4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3123.22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8310.25平方米,最大高度40米,最高13层,最大单体跨度8.4米
2.1.3合同估算价:26917.3万元
2.1.4工期要求:6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上建筑层数 13层及以上的新建居住工程(商住楼、人才公寓除外)。类似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3)类似工程如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变更证明材料。(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类似工程信息以“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 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R是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8月29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年9月5日 17 时 00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9月11日09时 30 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备注:
(1)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意: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 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 号)。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9)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2)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 已委托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13)投标单位可参加编号为E3205091862000171001001、E3205091862000171001002的 2个标段的投标,但 1个投标单位只能中 1个标段,并按编号先后次序中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江区芦莘大道1118号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西路888号恒润国际商务广场B座10楼
联 系 人:施俊豪 联 系 人:黄成、周向峰
电 话:0512-63135137 电 话:0512-66352273
传 真: 传 真:0512-6635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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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