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万子营西村万科青青家园东侧(豆各庄水厂院内)房屋出租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云飞151100058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万子营西村万科青青家园东侧(豆各庄水厂院内)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万子营西村万科青青家园东侧(豆各庄水厂院内)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0950
出租方名称 北京通润水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520000元/年 出租面积 1558.2平方米
租赁期 至2032年12月31日为止 房屋出租用途 商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婉慧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通润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租方联系人 王云飞
出租方联系电话 1511000585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万子营西村万科青青家园东侧(豆各庄水厂)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3548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北京市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期)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463100元/年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披露期内法定代表人本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得委托其他人到场,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报名先决条件。踏勘时间:项目披露期内9:00-17:00,联系人:王云飞 15110005857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520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租金含物业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558.2 租赁期 至2032年12月31日为止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每2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支付方式:季付上付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取暖费、水电费、电话网络等因承租方使用产生的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商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可对房屋进行必要装修,但在装修前需自行上报出租方办公室、消防部门进行备案,装修方案得到出租方认可后方可施工。2.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的相关设施。3.承租方要选取有资质的装修队伍,严格按照出租方认可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水电等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4.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等部门申报安全检查,出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5.承租方需谨慎、合理使用维护租赁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6.承租方需承担在装修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等。7.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不得擅自占用任何出租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出租房屋所有权属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按房屋现状进行承租,并自行办理全部证照及经营手续并承担房屋无法使用的法律风险与政策,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租区内消防、安全、治安、卫生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承租期内,承租方无权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内部招商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且在工商登记满5年以上。 2、意向承租方无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查询途径:(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示期内提供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1.意向承租方需同意对租赁面积内部资产须自行管理,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征占(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拆迁、腾退,租赁物所在地政府或者村委会因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等原因而占用),任何经济损失需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随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积极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整改要求的,承租方必须需完成整改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绝不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项目,意向承租方承诺在房屋租赁业务方面未有过纠纷、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租金、由于意向承租方原因摘牌后约定日期内未签订合同以及诉讼等情况)。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3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c81da33a5b21c6df36a03fc6431e8f4.jpg
图片:515bc6f930d314172681084e6b0b2f8.jpg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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