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地面硬化破损修整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5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马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地面硬化破损修整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51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地面硬化破损修整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中标人需保证地面硬化破损修整修后复核标准,对出现质量问题及验收不符合标准的,无条件负责重新整修。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中标人要加强对地面硬化破损修整后的管理,确保硬面化质量达标。在招标人申报故障后48小时内响应,120小时到达现场对硬面化进行整治。不得以没有人工等问题为由推脱、拖延故障修复时间。
(2)中标人要须根据招标人硬面化修整的质量预备保养备品,保证保养维修处理需要。
(3)中标人的维修人员要遵守招标单位的相关规定并安全保养。
(4)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单位监督,确保保养服务到位。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中标人要服从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指挥,接受检查和指导、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中标人要严格执行招标人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尖镐等易伤害光电缆工机具,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伤害电缆及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人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
(3)中标人要在规定的封锁天窗时间内作业,无计划不得上道作业。中标人应根据天窗时间,提前一天向作业车站管辖车间提报作业计划,征得车间同意。天窗申请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计划提报。中标人须安排充足的作业人数,以免浪费天窗不能按时完成修整任务。
(4)因中标人作业等原因导致故障、事故,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该项目为包工包料工程,施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技术规格书
一、区间设备基础地面硬化,应拆除既有破损的硬化面,重新采用混凝土进行浇筑基础围台。围台顶面低于设备低面150mm±50mm,围台周边距设备边缘不小于200mm,在围台混凝土内的电缆应采用橡胶管防护。
二、当相邻两个硬面化间隔小于400mm时,应采用集中硬面化成一个台面。
三、当相邻两个硬面间隔大于500mm而小于1500mm时,两个硬化面应处在同一水平面,所属线路侧面保持一条直线,且平行于线路。
四、设备硬面化说明
- 终端盒、方向盒、扼流变压器箱、调谐区信号设备等,采用 C13级混凝土。
- 信号设备混凝土基础,应采用425号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 浇灌混凝土基础用的水泥,严禁过期失效、结块变质。
- 混凝土制品用砂应粗糙、清洁,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5 ~3.2的中砂。
- 混凝土制品用碎石,应坚硬和具有不易被化学成分侵蚀的特点,石质应清洁。体积较大的基础,宜采用粒径为30~40 mm的碎石;体积较小的基础宜采用粒径为7~20 mm的碎石。
- 混凝土用水,必须清洁,不得含油、碱、酸性及其他有害物质,并不得使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无要求。
4.无供货业绩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谈判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时起至2023年8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79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9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立项人:王志波
立项人电话:13804336773
技术咨询人:王长华
技术咨询人电话:13756170430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24-6208090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7068237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8月09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地面硬化破损修整 | | 立方米 | 66 | 6000 | 13 |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前,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长春站至铁岭西站区间信号设备所在处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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