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210000619f2304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莹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鞍山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10000619F230400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分行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
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
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投标人须将报名
材料发送至邮箱(lnqt2018@163.com),代理公司接收后将通知投标人材料审查是否合格。
电话: 024-23883380-8001/8002 邮件:lnqt2018@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离场式现金清分业务外包。
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5年,其中首期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
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
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采购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品目采购,单价入围,每捆不高于16元(含税)。
2、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3年05月09日16点前发送至
lnqt2018@163.com 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
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4-23883380-80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人: 刘莹、王婷
电 话: 024-23883380-8013
电子邮件: lnqt20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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