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富海、恒泰168、苏无锡油00528”3艘船舶残存收益权
金额
111.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320681240130
预算金额111.9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众联拍卖(南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320681240130
项目名称启东市“富海、恒泰168、苏无锡油00528”3艘船舶残存收益权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启东市商务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119,267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9
挂牌日期2024-09-0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本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制定。凡已办妥竞买申请手续者(即竞买人),视作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本注意事项。 二、拍卖活动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三、众联拍卖(南通)有限公司(即“拍卖人”)受启东市商务局(即“委托人”或“转让方”)委托,本次拍卖的标的:“富海、恒泰168、苏无锡油00528”的3艘船舶残值详见现场实物状况。 四、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及瑕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标的为船舶残值,无船舶资料。部分船舶的船体有锈蚀、毁损情况。有的船舶为油轮,可能存在油渍污水。考虑到环境污染的问题,买受人需拖带至启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的拆解场地进行拆解。 2、竞买人资格:参与本次拍卖的意向竞买人须在《江苏省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拟拆解单航次临时通行证》名册内,且拥有启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的拆解场地。 3、买受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买受人必须对其员工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并确保委托人不会因买受人及其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受到任何损失。 5、委托人对买受人的任何员工的意外或伤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必须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五、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请在2024年 9月 12 日16时前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先至本公司办理拍卖资格审查、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确认拥有能够参与拍卖会的资格并交纳竞买保证金40万元后,于2024年 9月 12 日16时前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如印刷资料、新闻媒体等)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所拍卖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保证责任。 七、竞买人在拍卖会召开前应当全面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查阅标的现有的全部相关资料,到标的现场认真查勘、仔细核对,自行到政府、交通、公安、环保、安监、自然资源、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标的所涉管理政策与规定、规费税费缴纳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到有权部门及委托人处详细咨询并已完全了解情况,实地踏勘并认可标的的所有状况(含实物状况、权利现状和瑕疵),自愿接受并承担因拍卖资料所列内容与实物现状可能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自愿遵守和履行本场拍卖会的《注意事项》等全部资料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全部的法律、经济责任。 敬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本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上述资料均为本次拍卖会的要件,与本《注意事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次拍卖以3条船舶残值的总价进行有底价增价拍卖,竞买人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应价或加价竞买,直至在规定的时间内期网络竞价结束。 九、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注意事项》是《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等合同文件。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3.85 %计收)。 十、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进帐凭证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签订《船舶拆解合同》,标的在30天内由委托人陆续交付给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拒签或不按期签收《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买受资格及单方违规,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2、买受人拒签或不按期签订《船舶拆解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3、买受人违约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即“拍卖人有权重新拍卖该标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本次拍卖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收款收据(委托人不向买受人提供税务销售发票)。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税务发票,并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双方所有须缴的税、费、金。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向拍卖人按成交总价缴纳3.85%的拍卖佣金,该款随拍卖成交价款同时收取。 十四、本次拍卖未成交者如无违法违规行为,凭竞买保证金进账凭证到本公司办理退还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十五、竞买人必须遵守秩序,不得阻挠其它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挠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郑重声明:凡委托人告知拍卖人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的瑕疵,拍卖人均已如实告知竞买人,对于拍卖标的已知的、未知的、或有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该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本次拍卖时间:2024年9 月14 日14时起(竞价开始时间)至2024年9 月14 日14时30分止(自动延时除外),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如因竞买人未能准时参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拍卖人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十八、拍卖活动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拍卖活动如有违反《拍卖法》的行为,致使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举报电话:83216409。 十九、本次拍卖所有资料均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的资料和加盖拍卖人印章的资料为准。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注意事项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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