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国泉0756-87133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关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内容范围包括:本项目招牌安装位置是珠海市金湾航空新城山湖海路622
号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面积110.55平方米(20.1M*5.5M),安装高度距离地面约90
米。最终以采购评审会审议结果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须在有效期内);
4、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
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具备建筑、钢结构方面
的中级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具有高处作业资质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近5年须承担过30万元(含)以上类似的户外高空招牌的施工业绩(谈判文件中须提供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公司需提供以下6项承诺书: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材料品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达到设计
要求。
2 招牌免费保修期5年。免保期内检查及维修费全免,每年对招牌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因
质量问题或主要零配件使用年限未达5年的,维修材料费由安装商承担。
3施工期50日(含材料订购及施工时间)。
4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的互动内容服务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如涉及软件类的产品,该产品不得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我行可免费长期使用。
5 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的所有保修或服务的响应时间为1天内。
6 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安装期间的一切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意外险。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0、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
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采购相关部门(办公室、渠道与运营管理部、珠海港支行)管理层成员
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我行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17时02分
递交方式: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五楼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004
(三)项目地址: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本部办公楼。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范围包括:本项目招牌安装位置是珠海市金湾航空新城山湖海
路622号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面积110.55平方米(20.1M*5.5M),安装高度距离地
面约90米。最终以采购评审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须在有效期内);
4、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
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具备建筑、钢结构方面
的中级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须具有高处作业资质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近5年须承担过30万元(含)以上类似的户外高空招牌的施工业绩(谈判文件中须提供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公司需提供以下6项承诺书: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材料品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达到设计
要求。
2招牌免费保修期5年。免保期内检查及维修费全免,每年对招牌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因
质量问题或主要零配件使用年限未达5年的,维修材料费由安装商承担。
3施工期50日(含材料订购及施工时间)。
4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的互动内容服务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如涉及软件类的产品,该产品不得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我行可免费长期使用。
5 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的所有保修或服务的响应时间为1天内。
6 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安装期间的一切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意外险。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
: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0、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
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采购相关部门(办公室、渠道与运营管理部、珠海港支行)管理层成员
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我行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三、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
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五楼办公室。
3、对外公告渠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内公告栏、Notes邮箱发布公告,未委
托其他机构发布采购公告。
4、报名费用:免费。
四、报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序号资料说 明
1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料证明1)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当场退回;
3)供应商资格(按本公告第二条(一)要求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信息资料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和项目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声明函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4 关联企业清单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
2、不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要求的报名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
4、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名资料;
6、虚假的报名资料。
八、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泉、联系电话:0756-8713371/18928008991
管建平、联系电话:0756-871357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二O二三年月 日
附件1: 声明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本公司(单位)自愿参加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加华城市广场主楼楼顶招牌安装项目,有关事项
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单位)具备该项目供应商要求,并已清楚采购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
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对贵行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二、本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口曾经/口不曾)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请根据
实际情况在口处打“√”,如选择“曾经”选项的,请在本《声明函》后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
三、本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办公室、渠道与运营管理部、珠海港支行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
人员(口存在/口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关系。(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处打“√”,如选择
存在”选项的,请在本《声明函》后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特此声明!
受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邀方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2:
供应商提供存在关联关系企业的清单: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有(如选该项,必须列明公司清单):
无。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囗 有(如选该项,必须列明公司清单):
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行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地 址: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国泉
电 话:0756-8713371
电子邮件:7102944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无
地 址:无
联系人: 无
电 话:无
电子邮件: 无
(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父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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