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490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化阳181958852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490号
项目名称: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219.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项目占地面积约9949㎡,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面积约5583㎡,建筑物构筑物的类型为砖混结构。
备注:最高限价:219.72元/㎡(单价合价控制价,本项目为单价控制价,根据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 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 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中路481号
联系方式:0991-3383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府前中路159号东凯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18195885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化阳
电 话:18195885276
附件信息: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434.5K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490号
项目名称: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219.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项目占地面积约9949㎡,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面积约5583㎡,建筑物构筑物的类型为砖混结构。
备注:最高限价:219.72元/㎡(单价合价控制价,本项目为单价控制价,根据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 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 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中路481号
联系方式:0991-3383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府前中路159号东凯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18195885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化阳
电 话:18195885276
附件信息:
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43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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