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鼓行审备[2024]2号
预算金额50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冬冬187616487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9
公告正文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2-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GL240008-01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行审备[202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设计
2.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虎踞关34号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2.161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6万平方米。实施内容包括部分试验厅(室)迁移、升级改造等。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7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5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含新老建筑地下部分的联通设计,设计区域范围内的综合管线改造或迁移以及消防泵房、试验泵房的改造)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期的施工服务等。内容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与通风、外装饰装修、人防、消防、智能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幕墙等。设计深度满足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深度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规划、消防、人防、审图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通过建设单位及所聘机构、专家的审查。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19 09:30:00
4.3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 17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本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2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厂房、仓库除外)。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9年2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住宅、厂房、仓库除外)。有一个得 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4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设计思路: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科技创新中心及职工与研究生宿舍项目设计应立足现状,不限于总体规划定位、总体改造范围、文物保护分析等,着重提升建筑功能、优化空 间布局、完善交通组织等, 充分考虑总体规划和空间形态的合理性 ; 对项目建设规划及衔接有全方位的思考,包括项目基本现状研判及场 地分析, 方案说明及设计依据。( 等级打分: 优=5; 良=4.5; 中=4 ; 差=3.5; 无=0)。

6.3.2项目总体定位: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建筑总体 定位明确、科学、完整,体现创新特色。( 等级打分: 优=4; 良=3.6; 中=3.2; 差=2.8; 无=0)

6.3.3建筑造型:充分考虑整体风格统一、空间处理合理,功能与形 式统一,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布局和建筑风格充分考 虑空间关系,注重和周围环境的整体空间的协调对设计的鸟瞰图、重 点节点透视图、平立剖面图等进行评比,比较效果优劣、完成的质量 与深度。( 等级打分: 优=4; 良=3.6; 中=3.2; 差=2.8; 无=0

6.3.4建筑功能与工艺: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合理,采光、通风等条 件与功能相匹配,建筑内部动线合理,建筑布局满足功能的要求,建 筑能做到建筑、室内的一体化处理, 具有整体性。( 等级打分: 优=4; 良=3.6; 中=3.2; 差=2.8; 无=0)

6.3.5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合理,结构技术与建筑专 业特色完美结合 建筑设备质量目标明确, 现有设备利旧情况分析充 分,对原有设施利用建议合理,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减少能耗与满足 功能需求相结合。( 等级打分: 优=4; 良=3.6; 中=3.2; 差=2.8; 无=0)

6.3.6设计图纸及方案说明:图纸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等】, 建筑、结构、给排水、 暖通、电气等专业组成完整、全面,符合各类指标要求,各专业图纸 能有机衔接,能充分表述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 及改造思路(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项目总平面图、 主要功能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 等级打分: 优=5; 良=4.5; 中=4; 差=3.5; 无=0)

6.3.7交通组织:统筹考虑对项目周边交通影响分析、流线组织等交 通综合解决方案。 ( 等级打分: 优=4;良=3.6; 中=3.2; 差=2.8; 无=0)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设计重点、难点的剖析: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点、 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可靠有效的解决方案。 ( 等级打分 : 优=5; 良=4.5; 中=4; 差=3.5; 无=0)

关键技术问题处理 充分考虑既有建筑改造难点,对消防、设 备利旧、交通组织、结构安全等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 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等级打分: 优=5; 良 =4.5; 中=4; 差=3.5; 无=0)

6.4.2成本控制:投资估算合理,包括设计概算、概算编制说明、总 概算书及各分项概算。设计方案及成本的控制措施完备、合理,从建 筑设计的角度出发采用有效措施减少成本、降低造价。 ( 等级打分 :优=4; 良=3.6; 中=3.2; 差=2.8; 无=0)

6.4.3质量控制: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 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 等级打分: 优=3; 良 =2.7; 中=2.4; 差=2.1; 无=0)

6.4.5进度计划:对初步设计进度计划中的工期承诺、各阶段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进度偏差监控及应对措施等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 等级打分: 优=3; 良=2.7; 中=2.4; 差=2.1; 无=0)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6 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7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 1名:具有景观绿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景观绿化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景观绿化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8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6.6.1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的公共建筑设计类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3分;获地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2分;获县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获奖证书由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6.6.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项证书的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三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分。

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按最高级别计取。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上述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不得分。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28日14时21分到 2024年3月6日14时21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8、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 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应当符 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编: 邮编:210000
联系人:郭永彬 联系人:叶冬冬
电话:18205090105 电话:18761648740
传真: 传真:025-8332040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0ee0b7f-c78b-4dc2-9cc6-7917f8a177d3&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BKVkcmfnSYes7UpPoXHg3NfeFJVIJWmruWVA1h4TP4W1zZ3EM6ODn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15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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