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磊151953062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淮安市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绿化水保、节点护岸整治、岸坡整治及景观打造等。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投资为匡算)。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范围为洪泽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投资约1500万,包括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以及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勘察设计工期:
(1)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下同),10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含测量);
(2)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单位15天内提交工程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单位30天内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送审稿);
(3)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后7天内完成工程实施方案、概算及图纸(报批稿);
(4)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5)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7)具体时间可根据甲方需求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b.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指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淮水基〔2020〕8号)及《淮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水基〔2021〕50号),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http://slj.huaian.gov.cn/zwgk/hhb/content/16908192/1692179535711eh3Dy4yt.html)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最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18 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10 月 1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896228923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专业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3.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5分,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分值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5分)
信用等级赋分(4分)
根据2022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 C 级及以上。
在淮安市境内水利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评标阶段 AAA等级赋分值为4分 ;AA等级赋分值为3.5分;A等级赋分值为3分;B等级赋分值为2.5分;C等级赋分值为2.0分。有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的单位 ,必须采用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对没有淮安市水利局认定的信用等级但有江苏省水利厅认定的信用等级的单位 ,采用江苏省水利厅认定的信用等级;既无淮安市水利局认定也无江苏省水利厅认定、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平均值为3.3分。
质量管理及相关认证(5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业绩(8分)
①投标人2018年10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类项目。(合同中未注明投资额的,则已批复所注明的投资额为准),每有1个得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8分。
注: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负责人素质(7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得 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③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类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认定。
技术负责人素质(3分)
具有水利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勘察负责人素质(2分)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
人力资源配置(6分)
规划、地质、测绘、水工、水保、造价专业配置齐全,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都具有水利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6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2.2.4(2)
 
技术标
评分标准(50分)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10分)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项目情况、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5分)
①投标人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且所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准确、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 
②拟定的工作目标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分)
①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2分;
②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规划合理、思路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8分)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③有后续服务及保密具体措施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3分)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
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关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的得6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合理化建议(4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合理化建议的,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技术标文本编制要求(2分)
①内容全面、编排合理、图文清晰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②技术标文本页数不超过400页得1分,超过400页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
投标报价 (15分)
(1)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0分;
(2)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5分(即最高限价的95%得15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浔河路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87289268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水岸花城北门向东20米联 系 人:冯磊
电    话:15195306267
   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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