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00000510275460045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媛瑗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546004525
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887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414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0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
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起自328国道与洋口港区规划经八路南延线衔接,跨越港城中通道后从北坎东侧穿越,之后向西南跨越X111、掘坎河、X203、四贯河后与规划222省道交叉设置洋口港互通,然后继续向西南布线,跨越334省道后,终点接洋通高速如东至南通段如东东互通,全长16.02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推荐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27m。
(2)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
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起自平潮北枢纽互通式立交西侧,经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止于既有广陵枢纽互通式立交东侧,接已扩建的沪陕高速公路广陵至江都段,路线全长48.966公里。全线原位改建九华、如皋港、葛市3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改建季市、广陵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17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
(3)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起自沪陕高速公路泰兴东枢纽,终止于与江宜高速(S39)、S122交叉设置的春江枢纽。路线全长约31.973公里(不含公铁大桥合建段5.299公里),全线共设5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与高速公路交叉的枢纽2处(泰兴东枢纽、春江枢纽),地方出入互通3处(魏村互通、虹桥互通、张桥互通),服务区1处(虹桥服务区)。
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即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YR-STBC-31标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PGK-STBC-31标段、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CT-STBC-3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有关要求,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协助委托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相关报告,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3)对水保验收公示期间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从技术上协助委托人进行解释、咨询和处理。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回执后止。具体服务期根据委托人工程进展予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
(2)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机构不得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19:00时至2024年9月14日19: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在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YR-STBC-31标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PGK-STBC-31标段和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CT-STBC-31标段共计3个标段的招标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
  7.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递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4年9月9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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