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1、湘菜学院每周四向供应商提供下周供货清单,供应商于供货周的每天早上7:50前送到指定地点,待管理人员检查,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每次随货提供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货品原价,优惠价,数量,总价。特殊情况,供应商如果不能在7:50前送到,因提前通知湘菜学院,但不能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迟到罚款单次配送金额的30%;有三次未能按时送达的,湘菜学院终止合同。配送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清单中的货品名称及数量执行,数量上下浮动不超过10%。超过范围,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2、售后服务要求:2.1由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供应商提交的合同商品进行检验。如果供应商提交的合同商品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或退货,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足,不能影响正常教学、菜品研发等工作;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蔬菜、鲜货类等实行每日采购,严格按照清单进行采购,供货商只接收湘菜学院指定的教师提供的原料单,不得私下接收其他教师的原料单;供应商所送原料需专车专人配送,保证配送安全,供应商在交货地点卸货完毕,采购人当场验收。
3、采购人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对合同商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安全负责,保证卫生合格,若因供应商配送食品、食材导致学院出现食物事故时,经证明确实属于供应商造成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2.4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采购人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如采购人在使用期间内发现上述商品问题,则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供应商无权以采购人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商品的抗辩。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次月结算上月货款!
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通用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2017)
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8)产品包装的设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9)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1、蔬菜水果类
1.1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供应商承诺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1.2所供蔬菜水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1.3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水果应具有新鲜蔬菜水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1.4安全卫生要求:
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
2)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2、豆制类
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1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2.2安全卫生要求:
1)《非发酵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14)
2)《豆腐干》(GB/T 23494-2009)
3、禽蛋类
3.1质量要求(仅鲜蛋):不含咸蛋。颜色正常、外形谐调、个大,外壳完整、无破损,清、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证新鲜,来自非疫区。
3.2安全卫生要求: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SB/T 10369-2012)
3)皮蛋(GB/T 9694-1988)
4、肉类禽类
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4.1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能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制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自非疫区,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4.2冻品(如有)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3供货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 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GB18406.3-2001)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4)鲜片猪肉(GB 9959.1-2001)
5)分割鲜猪瘦肉(GB 9959.2-2001)
6)《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3694-2016)
5、鲜活水产品类及冻品类
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1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来自非疫区。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来自非疫区。
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5.2感官要求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5.3安全卫生要求: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6、粮油干货类
6.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
6.2安全卫生要求: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 17756-1999)
《生湿面制品》(QB/T 5472-2020)
《生干面制品》(Q/JWDS 0001 S-2019)
《小麦粉》(GB/T 1355—1986)
《高筋小麦粉》(GB/T 8607—1988)
《低筋小麦粉》(GB/T 8608—1988)
7、调料类
7.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保证供货调料保质期至少6个月以上。
7.2安全卫生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
8、工具类
符合采购人要求,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1)验收方式:以采购人验收为准。数量(重量)以采购人验货过磅签收为准。(2)定价规则:2.1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市场价格及所供产品的质量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向采购人报出下个月所供产品合理的价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月末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市场价基础上按投标报价的优惠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优惠率固定不作调整。2.2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1)供应商保证按采购人要货计划供货,如属市场缺货,供应商应提前一天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其他品种。
(2)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价格过高、送货不及时、货物不新鲜等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3)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且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4)如供应商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或不能按清单配送,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5)供应商配送人员在配送货物过程中遭受的任何伤害或造成的任何损害,均由供应商负责。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
(7)采购人应及时并足额支付货款。
乙方如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已上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