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0]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小垛墓园新建工程
房屋建筑施工
土方
桩基
土建
骨灰存放楼
业务用房
装修
道路
管网
绿化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整体移交
报建审批
报批
保修
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4000万元
招标公司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黄梅0514-88261798
标书截止时间
2023/01/09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0]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YFFJSZ2022120002
项目名称
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BYFFJSZ2022120002001
标段名称
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开发区黄塍镇小垛村
2.1.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33239.16平方米,骨灰存放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约500平方米,地面墓约8300穴,同时配套实施集散广场、停车位、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4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2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2日
2.1.5 其他: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墓区和南侧道路需要在3月30日前完成以满足清明节使用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桩基、土建、(骨灰存放楼、业务用房等)装修、道路、管网、绿化等,并在招标人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在2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9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编:
邮编:225800
联系人:
联系人:黄梅
电话:
电话:0514-882617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
2022年12月3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开发区小垛墓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开发区黄塍镇小垛村
2.1.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33239.16平方米,骨灰存放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约500平方米,地面墓约8300穴,同时配套实施集散广场、停车位、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4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2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2日
2.1.5 其他: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墓区和南侧道路需要在3月30日前完成以满足清明节使用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桩基、土建、(骨灰存放楼、业务用房等)装修、道路、管网、绿化等,并在招标人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在2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9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编:
邮编:225800
联系人:
联系人:黄梅
电话:
电话:0514-882617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
2022年12月30日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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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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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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