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3-2024年度机关、二大队、三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rxzx-20230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4-82101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3-2024年度机关、二大队、三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057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3-2024年度机关、二大队、三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位于扬州市兴扬路5号,有1幢办公楼与1幢生活楼。二大队地址位于泰兴,有独立办公大楼,大院封闭。三大队地址位于如皋,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为加强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宁通支队需聘请有能力的单位对其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为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和保洁、食堂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服务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乙方考核不合格或遇采购单位机构改革、合并、基地搬迁等重大不可控因素变化,采购单位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0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份与本项目匹配度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安或安全保卫,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后最近一次开据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关于所提供发票的查证截图,同一项目不同年份只算一份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0160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踏勘;请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本项目需求,并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查勘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005270106
4、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兴扬路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18005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张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3-2024年度机关、二大队、三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057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3-2024年度机关、二大队、三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位于扬州市兴扬路5号,有1幢办公楼与1幢生活楼。二大队地址位于泰兴,有独立办公大楼,大院封闭。三大队地址位于如皋,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为加强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宁通支队需聘请有能力的单位对其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为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和保洁、食堂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服务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乙方考核不合格或遇采购单位机构改革、合并、基地搬迁等重大不可控因素变化,采购单位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20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份与本项目匹配度高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安或安全保卫,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后最近一次开据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关于所提供发票的查证截图,同一项目不同年份只算一份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0160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踏勘;请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本项目需求,并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查勘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005270106
4、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兴扬路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18005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张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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