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巩义市西村镇大发铝土矿附产砂石资源处置项目正式交易公告
金额
23.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815481001
预算金额23.00元
招标联系人徐向伦176371978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巩义市西村镇大发铝土矿附产砂石资源处置项目正式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巩义市西村镇大发铝土矿附产砂石资源

标的编号

2024815481001

挂牌价格

23.00元/吨(含税价)

转让标的名称

巩义市西村镇大发铝土矿附产砂石资源

标的所在地

巩义市西村镇

目前现状

待转让

转让资产概况

本次待转让标的物为为巩义市西村镇大发铝土矿附产石灰石,处置量约50万吨。提货周期:两个月。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及信息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竞价前,须详细了解标的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转让方概况

转让方名称

巩义市国瑞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

刘伟

注册资本(万元)

72000

经济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1MA3XF5LR2C

经营规模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3.00元/吨

注:此价格包含资源税、增值税等费用,不含装车及运输费。

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提货周期为两个月,每周按实际提货量*成交单价结算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并达成转让方验收要求后无息退还;

2.受让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

3.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时限处置标的物;

4.出让方负责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标的物装车、出场。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及法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7:00)

收款单位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3180114000005713975

行号

402491003016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7:00

公告媒体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标的展示期

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1日17:00

联系人(标的展示):徐向伦

联系电话:17637197875

竞价时间

2024年83010时00分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壹个及壹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上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受让方不足壹个,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其它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过期不候。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报名方式

1. 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 CA 密钥, 凭CA 密钥登录系统报名(详见 http://gyggzy.gongyishi.gov.cn/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详见此公告“保证金设定”一栏,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2. 报名期限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7:00

3. 报名流程:注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乙方)-产权业务-竞价报名-按流程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单笔查询(新)-确认报名

4. 详细操作细则见“公共服务-下载专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网上竞价操作手册”

资格审查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受让方竞的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转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保证金交退

网络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重要提示:1.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归出让方。)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客服)电话:0371-64576067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为5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30秒)。竞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价阶梯为1.00元,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本次公告。本项目竞价为单价竞价,即     /吨。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让方通过交易系统确认竞拍结果。

第八条  本次竞价咨询服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让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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