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维修改造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施工质量检测资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超大件超重件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报告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施工质量试验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监测安全防护疫情防控措施白天及夜间照明甲供材料设备卸货堆放保管施工现场卫生居住区保持整洁卫生临电施工机械临边防护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建筑垃圾硬地坪安全文明施工泥浆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管理市容工程设备照管半成品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隐蔽工程检查治安保卫预制场临时设施搭建人员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修补缺陷钢筋混凝土钢筋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乙供材料临时停水停电施工场地抽排水降水排水沟集水井砌筑文明施工的各种检查吊装线路路基加固试车程序工程试车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塔吊幼儿园改造显示屏等拆除旗杆移位园林改造智能化给排水改造实施方案
金额
11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202207051901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项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5-85382797
中标公司南京勤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2022070519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勤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育才北路21号-88
成交金额:人民币1178000元整
工期:45日历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对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进行维修改造。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荣国、王萍、项琦舫(采购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5382797
2.采购单位: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项工 联系方式:025-83398530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电子邮箱:jszc_zbdl@163.com
凡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附件:采购文件、成交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
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采购文件.doc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二○二二年七月代理机构: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编号:JSZC-202207051901项目名称: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7第四章项目需求52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3目录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及报价。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4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编号 | JSZC-202207051901 |
4 | 分包 | 无 |
5 | 代理机构 |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52639995(转8001)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4楼 |
6 | 采购人 |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 项工电话:025-8339853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
7 | 项目简介预算金额 | 1、项目简介: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含闸机、显示屏等拆除;旗杆移位;装修及园林改造;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改造。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项目预算:人民币138万元整。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8万元整。合同履行期:45日历天。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8 | 踏勘 |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集中勘查,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供应商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或对本采购文件需求、技术要求、采购配置数量等的理解有偏差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等可能造成对自己不利的一切状况负责;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根据幼儿园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勘查单位勘察前一天11:00前提供参加勘察活动的人员名单(原则上不超过1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行程卡进行报备,如因延迟发送,造成当日不能入园的,后果自行承担。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13951935655。 |
9 | 响应文件接收 |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9:30接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3楼左边会议室 |
10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电子文档:1份(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U盘与正本封装) |
11 | 响应文件启封 | 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30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4楼 |
1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内;(三)其他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公告发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要求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5.采购文件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发(jszc_zbdl@163.com)邮箱。磋商文件费通过转账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详见采购文件报名表)①现场报名:须携带采购文件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疫情特殊时期建议网上报名)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4楼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382797(转800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30-12:00、13:30-17:30。1、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购买磋商文件并报名。
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本次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请各位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活动。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本次磋商收取文件费。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参加磋商费用
(2)中小企业依据46号文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中小企业政策7、政策功能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7.2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7.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1)除磋商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7.4进口产品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应当打印或复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磋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注: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2.3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采购配置与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磋商函、报价一览表等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做负偏离处理。带星号(“★”)的商务条款作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第一章采购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分项报价明细表》;(3)※《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磋商函(磋商申请及声明);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7)《商务条款偏离表》;
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3)售后服务、服务承诺;(2)团队成员;
详见项目需求所述的要求。4.2标的物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3.3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5.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服务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没有可不填写);(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九十(90)天。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响应有效期4.3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本条不需要);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6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磋商小组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最后报价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每个分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数量等于拟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数量,所有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质疑处理(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按规定予以修正。(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定合同前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帐号为:XXXXXXXXXXXX(开户行为XXXXXXXX,收款人为XXXXXXXXXXXXXX),在备注、用途或附加说明中写明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项目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3.1供应商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全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日期:承包人(全称):代建人(全称):委托人(全称):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40号1.工程名称: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叁方就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项目编号:JSZC-202207051901)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名称)代建人(全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包含建筑拆除加固、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景观工程等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补疑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等相关条款。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5.工程内容: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暂定)。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整(¥,含税),双方确认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单方审计的审定金额为准;1.签约合同价为: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委托人、代建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叁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委托人、代建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委托人执贰份,代建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本合同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传真:电话:委托代理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签字)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开户银行:电子信箱:
1.1.2.1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文件以及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
1.1.2.2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1.3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2法律1.1.3.3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场地周围道路。1.1.3.2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项目应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设计及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须采用最新版本。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
代建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版【3】套,如需加晒图纸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代建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图;1.5.1图纸的提供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投标过程所作承诺);(8)本合同通用条款;(9)合同履行中,代建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贰份,承包人留存一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相关事件发生之日起3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每七天分别向代建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算)、代建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两周分别向代建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代建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周内向发包人提供;其他应监理人或代建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报表。1.5.2承包人文件代建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2代建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6.1代建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但代建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收到文件后14天内)。1.6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5.3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文件后14天内。
1.7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代建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视项目现场情况另行约定。1.7.2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代建人项目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承包人项目组成员有权出入现场,禁止外单位施工车辆、人员出入工地。1.7.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关于代建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目。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8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京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失的,材料价格由代建人、承包人、项目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询价确认材料价后,按上条款办法确认单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询价结果,否则认为承包人违约,代建人有权将涉及到此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不高于询价结果的材料价按本条目第(4)款组价后指定分包给有能力承担此项工程的其他承包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造价/采购控制价)]×100%;当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时,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施工图变更文件和项目监理人批复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价格(变更当月)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代建人及项目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调整乘以L为结算综合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职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姓名:夏工_;代建人代表:2.1代建人代表2.代建人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代建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以上范围授权最终均需符合代建人管理制度,代建人分管领导签字、代建人公章(盖章)方能生效。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由承包人负责又需代建人派驻代表/监理审批或确认的事情均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合同责任。代建人对代建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__/__;联系电话:13951935655_;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本合同,签署开工令后3日内。2.2.1提供施工现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另附竣工电子文件一套),其中包括竣工结算资料等。(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工程竣工报告、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质量试验资料、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等,同时还须符合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b、按国家规定相关要求,无条件做好相关检测、监测等工作;a、承包人须按政府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否则因此发生矛盾而影响工程工期,发包人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付款,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书面及电子文档,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符合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要求,因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而重新制作整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逾期提交竣工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一周之内。
h、认真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等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疫情防控措施等),保证闲杂人员、外单位施工车辆等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现场。g、按照委托人、代建人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交委托人、代建人报批报建所需要的有关文件资料。f、委托人、代建人对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或调整,承包人应接受并予以施工;e、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货、堆放和保管工作,承包人需将相应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d、施工现场卫生按标准化现场要求管理,材料和设备堆放整齐,施工区和居住区保持整洁卫生;c、做好与市容、环保、交通、公安、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
3.2项目经理M、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落实现场临电、施工机械、临边防护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于承包人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执行安全施工和文明现场条款。L、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周分别向代建人、监理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代建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K、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对现场进行硬地坪施工;按江苏省及南京市标化现场、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置换泥浆应及时外运,不得污染施工现场。J、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承包人承担直接保护的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及时解决上述问题引起不良影响的,委托人、代建人有权直接按赔付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I、按省市有关要求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委托人、代建人协助,并妥善解决扰民和民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夜间必须施工时,承包人自行解决四邻及交通、市容、环卫和施工噪音等问题、处理好四邻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______;建造师注册证书号:______;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_____;身份证号:_____;姓名:______;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必须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并接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总监的考勤和监督。如项目经理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上述在岗时间的,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授权项目副经理全权处理现场事务,且项目副经理须满足上述在岗时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代表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各类文件、材料签收手续。通信地址:_____;电子信箱:_____;联系电话:_____;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_____;
3.3承包人人员代建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周内撤换调整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技术人员,新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人选须经代建人审核同意。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0】元,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抵,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20000元/人·次付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代建人还有权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如未履行,每延迟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天,超过【7】日不提供的,代建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未经批准连续【24】小时不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发包人有权按每天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每周例会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00元/次。如项目经理连续两天或累计5天不在现场,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除有权按前述约定追索承包人违约金之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的新项目经理资质条件须在原项目经理资质条件以上)或单方面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本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的,更换后项目经理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且发包人仍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2】万元。
承包人应按规范施工并严格按照规范组织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除正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外,同时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时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应急措施必须跟上,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等。对于不重视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若出现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主要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发包人将处罚承包人2000元/次的违约金。连续2天或施工期内累计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及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赔偿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一天向发包人书面申请,经代建人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代建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调整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承包人拒绝撤换的,发包人除了有权依据上述3.2.3条款向承包人追索违约金,还有权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一周。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4.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3.4分包
3.6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代建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的违约责任。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4.3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费用已计入本合同价款中,或由承包人另行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标准的确认、分包单位的确定、工期延期、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导致造价变化的一切事宜,监理人需要取得代建人书面盖章确认,其相关行为方为有效。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即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人须依据国家监理规则相关内容和本合同约定,对交付代建人的全部施工内容实施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负责将开工至竣工验收全套资料收集完备等。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
联系电话:_____;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_____;职务:_____;姓名:_____;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3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通信地址:_____;电子信箱:_____;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所有推荐品牌的主要材料必须在委托人、代建人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即投标品牌),且须在采购前提供小样或产品样本报监理和代建人批准,实际施工使用的材料需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样品进行采购使用;因特殊原因,承包人需要更换投标品牌的应报监理和发包人批准,且应在发包人推荐品牌内调整,否则更换的品牌必须与推荐品牌同等档次或更高档次(价格不予调整)。(2)承包人提供的小样和实际采购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人、代建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免费更换,或是由代建人在推荐品牌内指定某一品牌型号产品,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或索赔要求。每道工序的报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
无论代建人、监理人员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要求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时,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5.3重新检验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5.2隐蔽工程检查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规程以及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在工序验收中,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除必须返工至达标外,还应向代建人支付每项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如在各类抽测、抽检、抽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除必须返工达标外,还应向代建人支付每项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检测费用。(2)承包人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隐瞒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或有偷工减料行为、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除及时进行整改外另需向发包人支付40000元/次的质量违约金。5.3.2检查和返工按通用条款执行。5.3.1工程质量
6.1.3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此部分内容。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2)如由于承包人不安全施工或其他违规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受到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1)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在安全管理方面除正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外,同时应高度重视全部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应急措施要跟上,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对于不重视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若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或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代建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根据事故大小对承包人收取每次1万元至5万元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5)承包人应负责为其雇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若因卫生、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损失情况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不超过2%的违约金;(4)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安全事故带来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按照本合同6.1.1(1)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3)承包人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承担责任;(2)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已经交付的工程区域;(1)承包人须定期上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名单、人数、籍贯等。如有人员调整,必须及时通知发包人;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1)预制场、土场必须设置标语牌(包括安全、质量、环境、操作规程等)。(10)禁止乱堆乱放材料与机械设备;(9)施工期间必须挂牌上岗并统一着装;(8)对施工场地内的已完工程、在建工程、管沟、管网等进行保护;(7)承包人严禁污水乱排放,将生活垃圾集中外运,达到标化现场要求;(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场地清洁卫生,设置冲洗平台,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外道路上“抛、洒、滴、漏”。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约定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执行。
7.3开工开工前七天承包人须向代建人、监理提出总进度计划。开工后承包人每周例会时须报周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是交发包人、监理方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代建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日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代建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临时设施搭建、材料、设备、人员等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代建人原因和国家行政相关要求的停工(非承包人的责任),须由承包人书面提出,并经监理和代建人同意并共同签证,工期方可顺延。对此,承包人同意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不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4测量放线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上限为竣工结算价的10%,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代建人按1000元/天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罚。
8.材料与设备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8提前竣工的奖励(3)/。(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2样品代建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慎重计算含有代建人供应材料或甲控乙供材料的清单子目消耗量,结算完成后双方需进行甲供材超欠供结算工作,如实际领用量超过结算数量(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材料耗用量,新增项目的材料耗用按计价定额规定的耗用量,如定额中没有的须在实际使用前经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监理、跟踪审计、代建人确认耗用量),用超领部分的数量乘以实际采购价格计算,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如实际领用量少于结算数量(结算数量同上),节约的材料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退给施工单位。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对代建人供应材料或甲控乙供材料,承包人应考虑合理的供货周期,提前提供材料需求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提供准确的材料加工尺寸、数量和要求等,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承包人应对材料的加工尺寸、规格、数量和供应时间等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签收手续,签收后的材料保管、二次搬运和损耗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甲供材料现场摆放地点为建筑物以外的指定区域,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签收的,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确认已经计入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承包人须向代建人提供样板并经代建人、设计师及现场监理单位确认,代建人确认符合工程要求并批准后方可使用。如发生所供材料等与封样不符,代建人有权拒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9.2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水准仪、测量仪等。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
(4)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施工方案,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及施工方案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3)代建人、监理人和审计部门三方均书面认可的新增减工程量。(2)代建人、监理人和审计部门均书面认可的签证;(1)代建人书面认可的工程联系单;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
所有变更需承包方、监理方、代建人代表、跟踪审计方四方签字确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须按照代建人发出的有效工程变更指示立即实施,无论此时变更工程价款金额是否已经给出。如承包人对代建人代表给定的价款有异议,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但承包人不得以此拒绝执行合理的工程变更指示,如承包人以价款核定数额不明/不足为由而拒绝或延期执行,无论最终相关价款核定/裁定数额怎样,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施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造成代建人损失的,代建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变更内容所需发生造价变更必须由承包人在变更发出后5天以内向监理和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不需变更造价,但当变更项目造成造价减少时,即使承包人未提出,代建人也有权在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发包人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每周例行提交的每周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中应有当期的工程变更内容。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或不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以及每周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中未能包括当期的工程变更内容,而造成价款审核延误或变更工作内容/工程量核查困难,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对其不利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代建人可以免责顺延支付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相应款项及代建人仅按能够核查的内容核定因工程变更而支付的价款)。变更估价原则10.5变更估价
本项目无暂估价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之日起3日。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之日起3日。10.6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0.8暂列金额
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脚手架费用(含超高费及柱梁墙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垂直运输费、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甲供材料设备的施工现场保管费、甲供及乙供材料和设备的场内二次搬运费、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包括施工场地抽排水、降水费用(含排水沟、集水井砌筑等排水有关的费用)、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各种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含设备基础费用、吊装线路路基加固费用等)、赶工措施费、材料及机械设备的租赁费、工程用水加压措施费、白天及夜间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承包人进入现场的开办费用、高压线防护措施费、防噪音措施费、防污染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检验试验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包括的其他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考虑应增加的其它措施费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此类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可以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外,其他各项费用以包干形式计入,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不再调整。1、承包人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承包人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措施的风险;2)招标文件(含答疑)、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合同文件等明示或暗示的风险;3)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幅度范围内的市场风险;4)施工期各类政策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环保、市容、城管等管理政策的调整;5)承包人投标报价偏离或遗漏的风险;6)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较设计的图纸有变化,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措施费不调整,相关的管理费用按投标文件费率执行;7)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其他风险。
2、总价合同。结算时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措施费为包干项目,结算时不做调整。(4)合同履行期间,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3)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古建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修缮加固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无投标价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按照计价表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标准后,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项目同比例优惠后作为结算单价。新增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代建人现场代表、跟踪审计、代建人造价审核代表、代建人分管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确定。(2)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项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古建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修缮加固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类似项目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无投标价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其相应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代建人现场代表、跟踪审计、代建人造价审核代表、代建人分管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确定。
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5、竣工结算经审计审核后付清审定总价(扣除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的97%。3、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委托人支付合同价(不含甲供材料款、暂列金、发包人垫付的各项费用)款的30%;1、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报代建人和监理、跟踪审计,经审核后委托人支付合同价(不含发包人垫付的各项费用)的40%;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进度款由委托人支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约定的支付方式时间: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以上工程款皆为扣除委托人代缴的费用及其他应扣款的相应款项(付款时,承包人必须设立本工程的专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否则委托人有权不予付款)。6、其余3%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之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2)代建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委托人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专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专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1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天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剩余材料,并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范围发包人将收取100元/平方天的占用费租金,代建人还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工期。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2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14.2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将竣工结算报监理人进行初审,监理人初审后由代建人跟踪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代建人不接受承包人提交的任何补充资料(除非这些补充资料的内容被证实是发生在工程完工以后的),所有遗漏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做出的优惠。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14.3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4个工作日。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90个工作日。
15.1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进度款支付约定。(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自代建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算的质保期(24个月)满后,且发包人确认工程无质量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4】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扣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费用、违约赔偿金等)。质量保证金支付程序: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代建人通知承包人进行该工程的维修事项,若承包人尽心尽责的服务,代建人满意,则质保期(24个月)满后,经代建人单位盖章,无息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响应或保质处理维修事项,代建人有权另找工程队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15.2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结算款的3%;(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自代建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24个月。15.3.1保修责任15.3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自代建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算的质保期(24个月)满后,且代建人确认工程无质问题量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4】日内一次性退还承包人(不计息,扣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费用、违约赔偿金等)。(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收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15.3.2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1)因代建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相应工期顺延,承包人不主张违约金或补偿金。代建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代建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
(2)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代建人的总体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代建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代建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代建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合同约定的工期届满时,当承包人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并构成严重违约,代建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代建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总工期竣工,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向代建人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工期延误、质量问题、技术文件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承包人擅自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等。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8)经查实如承包人有出借资质或挂靠施工现象发生,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须立即进行纠正外,代建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代建人要求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上报给代建人,否则每延迟一天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赔偿金;(6)在施工过程中,代建人将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考评,只有考评合格,结算时方可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否则结算时不得计取该项费用;(5)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承包人擅自变更,代建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损失赔偿责任。(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代建人及监理的管理,每次向代建人支付10000元违约赔偿金,且代建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3)承包人未按程序报验的,每次向代建人支付2000元违约赔偿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须按要求返工,并每次向代建人支付2000元/次违约赔偿金;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予结算,并参照上述代建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方式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2)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或所使用产品、材料、设备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包括造成代建人或其他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形)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1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技术文件(包括竣工图纸、签证等)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每迟一天,代建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继续交付上述技术文件的义务。(10)若承包人擅自停工、单方面终止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代建人不得不单方解除合同的,在代建人通知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代建人将在承包人完成退场的情况下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予结算,承包人还须按合同价款【10】%标准向代建人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而给代建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本合同约定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若质量未达到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2%向代建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进行整改,并须承担使工程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返工合格后,代建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工期延误违约金以及由此而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国家和政府举办大型活动限制施工、因维护学生稳定而不能正常施工。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监理、审计出具的报告结算给承包人。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
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19.1争议评审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3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1)工程竣工交付后10天内,除经代建人同意外,一切施工人员、临时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按每日500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用。20.补充条款(特别约定)(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9.2仲裁或诉讼
(7)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补充条款与施工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本补充条款与合同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条款为准。(6)承包人应无条件完全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应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如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代建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遵守委托人、代建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及委托人、代建人、监理人所发布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承包人每违反一项次,承包人按1000元/次向委托人、代建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将在工程款中扣除。(5)承包人确保代建人支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所有责任及影响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及建(构)筑物不受施工影响,如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周边道路、管线、地铁等受到不良影响,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所有塔吊等大型设备的出场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进场施工以满足工期、质量的要求,代建人如发现承包人的施工机械明显不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经督促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代建人有权直接动用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或者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退场。(2)所有材料的下力费含在投标报价中,实施工程中,施工单位应进行配合实施,其费用不调整。
第四章项目需求(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11)合同签订前,代建人将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疏理、核对即清标工作。在清标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部分子目投标综合单价明显过低或明显过高时,发包人有权在合同结算时拒绝对投标单价明显过低的修改,只能认为是承包人的让利行为,单价明显过高的,有权委托跟踪审计单位重新组价、核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同时招标人也完全有权将对招标人认为过高的综合单价项目改为甲供或变更处理。(10)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上报的工程结算价与审计机构出具的最终结算价差额不超过5%(含5%)的,审计费全部由代建方承担;超过5%的,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9)本项目由于离四周居民点较近,夜间不许施工,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考虑进度安排。(8)承包人在工程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相关规范编制并报送工程结算书。
四、其他要求2、工程图纸详见附件7:施工图--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1、工程量清单详及清单编制说明见附件6:工程量清单-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二、工程量清单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含闸机、显示屏等拆除;旗杆移位;装修及园林改造;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改造。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一、项目概况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售后服务要求2、工期:45天。1、施工图纸详见附件,供应商应以图纸为准,结合现场踏勘、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磋商文件进行报价。
7、所有报价、证明文件及承诺事项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投主材料、设备均为推荐品牌中或同等以上档次,具体品牌规格系列施工前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其他未列材料、设备品牌均为国产一流及以上品牌。6、材料品牌要求:按清单项目特征5、请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4、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服务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JDCX-202207051901项目名称: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正本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说明:上述所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内容,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日期:授权代表: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 |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5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磋商函、法人授权委托书; | ||
7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8 |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内;(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 ||
9 | |||
10 | …………… |
(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打分办法如下:一、评审方法与原则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值为评审基准价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42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供应商评标价得分=(A/该供应商评标价)×42。 | 42 |
2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理解是否全面准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安全文明实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1.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满分6)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的准确、完整程度: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准确且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现场设施布置。(满分6)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完整性:方案科学合理、准确且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较合理、准确且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实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6)根据计划的合理性、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强且针对性强得6分;计划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较强且针对性较强得4分;计划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较弱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实施现场投资控制管理方案的保证措施。(满分5)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方案完善、准确且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完善、准确且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6)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度:方案完善、准确且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较完善、准确且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安全文明实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5)根据描述的准确、完整程度:方案完善、准确且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完善、准确且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6)对照有关规范及自身经验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方案完善、意见针对性、突出性明显得6分;方案较完善、意见针对性、突出性较明显得4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 |
3 | 企业认证 | 供应商同时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有效期内)、ISO45001认证证书(有效期内)、ISO14001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5分,缺项不得分。 | 5 |
4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金额为准)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的维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的关键内容能反映相关信息)。 | 10 |
5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的关键内容能反映相关信息)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合计:100分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一、磋商函请供应商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主要文件目录评分索引表(3)根据46号文第九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3、我们同意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2、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本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采购编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供应商名称:(公章)6、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并有权拒绝所有的磋商。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全称(公章):窗体顶端报价一览表日期:职务:
项目名称 | 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XXXXXXXX |
报价总计 | 人民币 (大写) ¥ 元整 |
工期 | 日历日 |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项目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各类人工、税费、管理费以及一切项目相关费用等)。供应商漏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相关调换费用、质保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1、此表为表样,根据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填写说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暂估价 |
1 | ||||||||
分部分项合计 | ||||||||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上表中的“报价总计”应当等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总计”。
序号 | 商务要求条目 | 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行) |
六、技术人员团队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补充。2、供应商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1、供应商应按照技术参数要求逐一说明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不做说明的按照无效处理;填写说明: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1 | ||||
1 | …… | |||
2 | ||||
2 | …… | |||
3 | ||||
3 | …… |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附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出生日期:年月日受托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单位:地址: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单位(公章)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XXXXX)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身份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职务: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②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采购人将拒绝。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持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办理签名报到。(磋商文件中须附授权代表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附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声明附件3:三年内无重大违纪声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微型”或“小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手机):联系人:联系人:采购人确认:(盖章)申请单位:(盖公章)我单位中标(成交)了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目前,我单位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完相关义务,符合保证金退还的条件,现向你公司申请退还我单位交纳的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元。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附件5: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本项目不需要)
(以上详见附加文件)附件7:施工图--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附件6:工程量清单-中山北路40号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改造项目时间:开户行及账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部为行合政求的中小企业《成
服务全中企业承学),招兴企业(会联合济中小科人务
也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山北路40号维修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为南京勤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220人,营业收入为5442.75万元,资产总额为487323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南京勤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期:20227月18
印承
说明:
”微型”或“小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146号)和《工业和信意化部会财政部关于的发
中小企业签社标准规定的知有企业12011300号)的期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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