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REITs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zx-zb20250008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186278679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卓昊15102703354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
公告正文
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CJZX-ZB20250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 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 格;
(2)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需为本项目设置不少于 3 人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律师需执业 5 年以上,主办律师需执业 3 年以上;
(4)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询比公告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询比公告其他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询比公告其他内容。
七、其他
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 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公募 REITs 法律服务
1.2 采购人: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编制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募 REITs 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并提供相关 法律服务,详细内容见询比文件。
1.6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标段。最高限价:90 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发改委项目审批推荐工作:1)协助论证公募 REITs 重组路径、交易方 案并确定交易结构; 2)协助论证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公募 REITs 范围可能涉及的法律合规事 项, 参与准备相关论证方案; 3)按照适用法律法规, 对原始权益人、项目公司、基础设施 项目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 并提示主要法律风险; 4)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现场尽职调查 及访谈工作; 5)协助聘用方及其他参与机构(如需)就基础设施项目合法合规性、收益及收 入来源、募集资金用途、持续运营条件等进行论证; 6)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会议, 就 交易方案及推进情况进行集中讨论; 7)根据发改委制定的相关规则就基础设施项目权属、合法合规性、转让合法合规性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8)协助答复各级发改委就本项目提出的 法律问题。(2)交易所产品审核方面工作:1)起草、修改为重组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交易 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借款合同等(如需)、吸收合并协议、资产转让协议
书等; 2)起草、修改专项计划文件, 如标准条款、托管协议、认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债 权转让与确认协议(如需)、监管协议、服务协议等; 3)起草、修改公募基金文件, 如基金 合同、认购协议、基金托管协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4)协助审阅、修改基金管理人准 备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及尽职调查报告中与法律合规相关的部分;5)就各相关主体开展 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 6)出具就本项目向证券交易所的发行申报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7)协 助答复证券交易所就本项目提出的反馈意见中的法律问题;8)参与相关会议或讨论, 就本 项目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3)证监会注册申请工作:1)协助审核注册申请文件; 2)参与各相关机构会议或讨论, 就本项目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出具就本项目向 证监会的申请注册所需的法律意见书;4)协助答复证监会就本项目提出的反馈意见中的法 律问题。(4)基础设施基金发行工作:1)协助审核信息披露文件, 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其他基金管理人需律师进行审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等;2)协助回答投 资者就本项目提出的法律问题; 3)根据聘用方的要求, 协助解决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 售等各阶段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4)参与相关会议或讨论, 就本项目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 询意见。
2.2 服务期限:于基金管理人要求日期前,完成上述对应服务。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 格;
(2)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需为本项目设置不少于 3 人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律师需执业 5 年以上,主办律师需执业 3 年以上;
(4)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获取 方式:邮件领取,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到 15102703354@163.com(邮件正文须包含:项目 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 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3 楼 3 号会议室。邮递递交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 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8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新能源有限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278679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3 楼 联 系 人: 卓昊、胡欹鸣、黄劲松
电 话: 15102703354
电子邮件: 1510270335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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