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hs招[2023]宁德cg03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沈0593-2026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S招[2023]宁德CG039号
项目名称: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3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807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供:①合格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321871526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837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联系方式:小沈:0593-202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沈
电 话: 0593-2026869
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S招[2023]宁德CG039号
项目名称: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3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807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1 | 1-1 | 蕉城区2023年第八及第九批次卫片图斑稽查整改工程 | 1(项) | 56312.00 | 51807.04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供:①合格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321871526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837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联系方式:小沈:0593-202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沈
电 话: 0593-202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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