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晓伟025582119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江新综合能源复合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6-05 20:00:01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JB230044-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北新区江新综合能源复合开发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3]20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470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研创园五桥沿线地区,北至五桥绿廊、南至巩固河、东至慧胜路、西至规划支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江北新区研创园综合能源站地块复合开发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20584平方米,约30.88亩,用地性质规划为B29a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3.5,建筑控制高度≤100米。项目规划建设科研办公楼一幢,配建能源站、11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各一座,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科研办公楼建筑功能为研发办公、会议、员工食堂、餐厅、地下汽车库、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弱电机房等办公建筑配套设备用房,科研办公楼地上约20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能源站以五桥净水站再生水、江水做为冷热源,采用水源热泵系统为周边建筑群提供供冷供热服务,能源站制冷能力约100MW,制冷能力约60MW,能够实现为周边约133万平方米建筑供暖制冷,能源站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根据江北新区供电规划,本地块配建的变电站为220kV江新变、110KV园广变,江新变设备规模3台240MVA变压器+1台180MVA变压器,园广变设备规模3台80MVA变压器,变电站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本项目变电站仅建设土建及建筑机电系统,变电工艺系统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另行委托设计,不在本项目范围内)。本项目属于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596.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4189.2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1)设计范围包括:本次设计内容除220KV、110KV变电站工艺设计以外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智能化等专业设计,以及室内二次精装修、BIM设计、人防、消防、幕墙、装配式、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钢结构、景观绿化、楼宇亮化、道路场地及管线综合电力专项设计、太阳能光伏发电、雨水回收利用、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北新区江新综合能源复合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阶段的设计汇报,配合规划方案审批,配合发包人报规报建;初设阶段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发包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阶段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提供阶段设计文件,配合完成设计报审工作,招投标阶段的清单预算编制配合工作,参与主要工艺设备的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配合阶段的配合与指导,负责设计交底答疑,回复施工过程中技术问题,协助业主与工程有关内容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结算的配合与指导。
(2)勘察内容包括: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26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95.6万元(设计:1556.6万元;勘察:3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12分)
(1)企业业绩:
①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供能服务面积7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采用水/地源热泵技术的供冷供热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4分;
②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商住一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4分。
注:上述业绩应为设计任务已完成,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已完成设计任务相应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商住一体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4分。(业绩应为设计任务已完成,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已完成设计任务相应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则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46分)
6.3.1设计构思(28分)
(1)总体设计思路:充分考虑贴临功能及与本地块之间的关系,做好整体考量,总体设计思路完善,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相邻地块建筑与本地块的统一性,协调性,独立性。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建筑设计:整体设计符合园区发展、重要道路沿线发展需求、规划符合项目定位、总平面布局合理、建筑造型现代美观符合园区特点、考虑使用功能满足任务书要求、交通设计合理、充分分析项目与周边道路建筑的协调性、与园区发展的融入性、充分考虑建筑的绿色生态设计及应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变电站设计: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强、经济性高;本着节约资源的要求,在投资允许的情况下采用紧凑布置设备以满足土地等环境因素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能源站设计:1)系统方案:工艺先进,应用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系统设计方案、对策措施合理可行,总体布局与立意构思具前瞻性、合理性。2)可靠性:工艺安全性、可靠性高,自动化程度高,设备检修维护方便、运行寿命长。3)效率:系统整体效率高,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选用低能耗设备。4)环保:满足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采用环保节能型设备。(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BIM专项设计: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各阶段设计内容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7)勘察方案:勘察布点平面方案要求合理可行。(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3.2项目解读(18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设计质量控制:提出设计质量控制措施,专业齐全, 控制措施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成本控制:提出综合工程成本控制措施,专业齐全, 控制措施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30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动力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7)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9)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10)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企业奖项: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建筑行业协会)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获得过省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行业协会)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0.5分,获得过市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建筑行业协会)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0.25分,满分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限评两个项目。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得分仍一致,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若非牵头方资料无法上传至信用库,可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6月5日17时5分到 2023年6月12日17时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8.4.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8.4.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职工。
8.6、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1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13、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新区智达路六号一号楼 地       址:江北新区智达路六号一号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钱晓伟 联  系  人:马浩
        电       话:02558210092 电       话:02558211939
        传       真:无 传       真:无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f629b3b1-10c7-47ff-a4a8-457a2882235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