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大学总医院食堂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0017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总医院食堂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康路深圳大学总医院 |
面积/数量 | 85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合同一年一签,基于前一年考核合格,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食堂 |
履约条件 | 一、保障服务要求及范围 1.职工餐服务要求:满足医院职工的营养需要和饮食习惯,提供安全、卫生、多样、美味的饮食服务。包括:每日的早、中、晚餐; 2.患者治疗饮食服务要求:根据医院营养科医生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提高到 80%以上。 3.体检餐服务要求:按照体检科预约份数,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保证食品安全种类多样。 4.手术误时餐;规定时间内供应手术误餐餐食。 5.月子餐;根据月子餐要求,提供个性多样化富有营养的套餐供应。 6.接待餐;完成院内公务接待任务,按照公务标准执行餐食供应。 7.无菌餐;根据科室要求,严格执行无菌餐供应。 8.教授餐厅;保障院内300人内的教授餐厅餐食供应,物美价廉,营养均衡。 9.提供符合本院食堂加工售卖的具有一定品牌效应、且大众喜爱的一至两款食品。 10.特需餐饮的需求种类包含不限于以上种类,具体以医院实际需要为准。 11.向医院所有科室及个人提供APP订餐、电话订餐服务,并免费配送至科室及个人等。需为所有住院患者提供床头订餐、APP订餐服务,并免费送餐到患者床头。 12.配、送餐要求: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系统及免费送餐,在患者或职工完成订单支付后1小时内完成配送。 二、装修、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现有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可对食堂一、二楼现状场地及后厨设备设施进行简易装修等,装修要求:承租方需严格遵照《深圳市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 年)》进行经营和设计,食堂餐具、操作间服务流程及就餐环境等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执行,设计、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研究同意后实施。装修期间不得影响正常供餐,装修装饰必须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要求。 2.承租方将经营资质及管理模式报备出租方及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承租方自行承担对食堂场地的装修、修缮、含厨房设备设施、桌椅板凳、家私和满足食堂运营管理的全部软件、硬件设施等投入,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4.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承租方需(清洁、保养、维护)、烟罩按管理要求60天内聘请专业团队清洗,并经出租方确认、所有费用需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经营收入,经营期间,食堂经营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实收取,由承租方据实向医院财务部门缴纳。 6.履约保证金:最终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食堂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合同期届满,承租方将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后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技术支持及管理要求 1.承租方须提供使用智能订餐系统、智能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具备刷脸、刷掌,膳食分析、一菜一价的智慧先进功能),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承租方使用的餐饮管理系统需确保医院人员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承租方应当支持出租方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要求的扶贫任务。 3.承租方具有配送营养餐的能力,并配备营养师。 4.蔬菜类、禽肉类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5.米、面、油、采购的品牌、质量及采购途径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与指导,并使出租方满意。 6.应急响应能力:在遇到恶劣天气等不可预见因素情况下,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四、原材料采购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所有原材料应通过正规合法途径采购,尤其是大宗粮油等需按照深圳市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 2.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环保检验报告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院内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3.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台账,每日上报出租方建档。 4.承租方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索证索票,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5.承租方需承诺减少或不使用冻品类食材,尽量提供新鲜食材为原材料。 五、菜品、价格管理 1.商品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医院周边同类大众快餐同类菜品的价格。承租方在承包期间,各项出品须按照出租方的指导价严格进行售卖,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涨价。出租方有权要求参与食堂所供应餐饮的定价、调价。 2.品质管理 (1)早餐品种不少于20种;中、晚餐品种各不少于36种。保证一日三餐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职工、病人或家属就餐。承租方必须承诺履行菜肴品种丰富,达到合同要求菜品菜式数量,高、中、低档搭配(比例原则上为2、5、3),保证不脱销,中、晚餐必须有免费汤供应。 (2)根据出租方的要求,菜品的更换频率每周必须保证达到30%;全荤:动物性食材比例≥95%,每日提供不少于6种;大荤:动物食材比例≥70%,每日提供不少于10种;串荤:动物性食材比例≥40%,每日提供不少于10种;素菜动物性原材料不限,每日提供不少于10种。 六、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承租方需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3000万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七、人员配备 1.承租方需配备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餐饮业类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要求有2年以上医疗单位餐饮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非医疗单位餐饮项目管理岗位工作经验。配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数量,工作人员与职工的人数配比不得低于1:30,必须保障配备中式烹调师、面点师、营养师、中级以上。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2人。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配备。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食堂内的工作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因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法用工,发生劳资纠纷时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等。 3.承租方所下属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八、卫生管理要求 1.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以便作为采样食品质量追溯依据。 2.餐具须进行消毒检测,并向出租方的食堂主管部门提供检测报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每月至少两次采用对人体无害的方式对厨房内环境进行四害消杀。 4.食堂就餐区、后厨做到每日清洁、每周大扫除。 5.承租方须保证医院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潲水油由政府指定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公司回收,有交接记录,并有定期签订合同。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金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3.意向承租方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3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以上网站查询单)。 4.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且为A级纳税人(2022-2024年),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意向承租方A级纳税人证明,2023年至招租公告发布日上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提供至招租公告发布日上一月份社保缴纳人数不低于300人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有税务及社保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验证)。 6.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自有检测仪器;农残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药物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器、金属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意向承租方具有5个以上政府、事业单位餐饮服务单餐量一千人以上的服务优质项目(提供餐厅经营合同和甲方盖章就餐规模人数相关证明文件)。 8.意向承租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意向承租方具备自主经营的配送中心(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与意向承租方主体一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0.意向承租方配送中心具备单班配送保障大于不包含10000份盒饭的能力(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意向承租方在出租方处不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租赁合同、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不低于300亩自有农产品种植基地,需提供合作(农业合作社、5户合作社所有人的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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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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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郑先生;谢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408234;0755-26577552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大学总医院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依法依规在招租公告、招租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不得将食堂或经营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如发现有以上情况,医院将立即停止相应窗口的营业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或在租期满后不再考虑继续续签,承租方将被列入医院招租工作中的黑名单。 2.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医院的每月监督考核。承租方应注意食品及从业人员安全,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从业人员安全问题,如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从业人员安全问题等,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法律责任等。 3.出租方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包括人员安排、物资采购等。同时承租方须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及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严禁出现任何损害出租方的行为。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由于承租方未按要求落实管理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承租方必须按价赔偿恢复原样。 5.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内容:遵守法律法规:承租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6.考核标准: 备注:基准分100分,减去扣分分值为考核得分(100-扣分=得分) (1)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如有超出管理规定一票否决 (2)食堂规章制度人员管理 占比15分 (3)食堂环境卫生 占比10分 (4)原材料采购管理 占比11分 (5)加工操作 占比24分 (6)厨房设施设备管理 占比10分 (7)日常服务 占比5分 (8)菜品管理 占比15分 (9)菜品售卖价格 占比10分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无条件退出: (1)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的特色方案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医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3)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4)承租方改变餐厅功能,或者连续停业一周以上的; (5)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考核评分。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每低1分扣300元,连续三个季度低于80分,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资格; (6)承租方在医院经营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的,经医院研究后可终止合同。 8.若合同终止,承租方已投资、装修好的固定设施设备均无偿交给出租方,不得拆除。 9.本项目根据食堂管理细则进行监管,接受出租方膳食委员会监督。 10.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联系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新承租方须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应积极与出租方及原承租方联系协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原承租方的交接工作。 12.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 (3)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7)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8)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9)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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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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