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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八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4月2日,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4月2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市发展改革委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丁伟同志作为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领导全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4月28日,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4月初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共召开党组会4次、主任办公会2次,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经过反复研究,多次完善,制定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9大项15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总负责领导,亲自督办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坚决把所有巡察反馈问题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

  为推动各项问题的有效整改,实行每旬报告整改进展制度。各牵头科室(单位)实行每旬一报,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问效,每半月一次对各牵头科室、牵头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着重督促重点任务、重点事项以及推进工作滞后的科室和单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进行全面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以及市委的有关重要决策部署不力,作为统筹协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牵头单位,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前期只派了一名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负责此项工作,投入领导力量不够,工作进展严重缓慢,全区排名落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委党组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挑起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牵头部门的重任。坚持在每次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以及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工作例会上传达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扶贫各项政策要求,研究分析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对策措施等,层层压实责任。(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经市领导同意,将专责小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调整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同时,还多增加2名委领导协助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形成了“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负责牵头抓总,3名处级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联系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区”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的协调指导。(3)加强指导,加大督查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6月份脱离黑榜”的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督查频次,加大责任传导,压实责任。一是对每期进度通报中影响排名的关键因素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督促项目县区主要领导重视,倒排计划工期,落实“八包”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驻点工作,并对完成任务作出承诺,并要求严格按承诺的时间节点完成或提前完成相应的工程进度。二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每次督查的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切实将压力传导至基层,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快扭转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被动局面。整改后,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明显加快。根据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6月10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南宁市2016年项目与全区其他11个设区市综合评分并列第一名; 2017年项目排第八名,2016、2017年项目均已脱离黑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努力和有关项目县区的配合下,阶段性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任务。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准确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强化措施,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住房实施竣工,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项目任务,督促指导各县区持续加强拆旧复垦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同时,易地搬迁工作也由以工程建设为主转向后续产业发展为主,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的目标。

  2.关于“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在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担当精神不足。如制定出台降低用水成本、减免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费等有关‘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机构体制保障。从做大做强我市大数据产业及数字经济、县域经济和强化发改谋划能力等出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内设机构、二层单位职能调整。根据市编办批复,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单位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加挂南宁大数据统筹管理中心牌子;撤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新型城镇化科独立设置;工业经济科更名为发展研究室,加挂工业经济科牌子,加强对宏观政策的研究。目前相关科室均已挂牌。同时为了使新设立科室尽快发挥作用,选优配强科室人员,选派熟悉信息化业务1名科级干部挂任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安排2位经验丰富的正科级干部任职新型城镇化科,目前相关二层单位及内设科室均正常运行,进一步增强了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保障能力。(2)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委党组会、办公会定期研究经济工作议题,今年以来共研究经济类议题21个。二是加强课题研究工作,其中2018年安排的14项规划课题中有13项已落实研究单位(机构),进入规划课题研究编制之中,其中由厦门大学承担的年度重点课题《南宁市营商环境评估及优化对策研究》课题已提交结题报告,《南宁市2018-2035年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南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课题正在开展调研、加快编制中。三是加强《发改要报》等专题报告的质量。截至5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已编报《发改要报》18期,占全年编发计划的75%,其中《南宁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分析报告》《关于尽快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等一批高质量报告获得市领导认可。5月,周红波市长在市发展改革委汇编上报的《2017年南宁市发展改革研究》上批示“市发改委主动作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拿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值得市政府各部门学习借鉴。”(3)大力统筹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统筹,对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文件进行完善,加快编制印发。经过与各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多次会商,并征集各部门意见,修订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政策文件于2018年3月完成并上报市政府。2018年4月12日,张文军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对“1+5”政策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及时吸纳全国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最新成果。5月8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文件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目前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4)加强对“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研究落实。在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政策制定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价格管理工作实际,从加强政策落实、优化服务企业等方面为企业减负降本。一是加强各项降成本政策落实。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落实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农产品冷链物流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明确自备电厂收费政策以及降低居民用气价格管理等一系列降本减负政策。继续强化对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在内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夯实降本减负工作基础。从2015年起,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及时转发自治区相关文件,连续四次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下调电价幅度达8.8分/千瓦时。从2018年4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原大工业用电类别用户继续执行两部制电价不变,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以继续执行原单一制电价。在降低用水成本方面,鼓励企业应用工业节水先进技术提高中水回收利用率。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二是强化宣传优化服务企业。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南宁物价网公布降低电价、燃气价格等一系列降本减负政策文件,积极做好国家自治区降成本政策的“下达”,严格按时限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将政策传导到企业。三是加快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市财政局在3月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4月,会同市财政局加快编制了《南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和要求市直收费主管部门和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在网站和收费场所公布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收清单和收费信息,增强政策的透明度。

  3.关于“在破解产业布局、城市发展、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时,主动性和前瞻性不足,思考不深、谋划不够,如二孩政策实施后,对未来可预期的教育、医疗、民生等需求问题没有提前布局、调整优化”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研究,做好顶层设计。一是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启动《南宁市2020-2035年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研究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新的“两步走”战略,实现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健康持续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全局性、长期性的谋划,为城市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科学发展、合理布局提供重要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目前已完成课题实地调查研究和走访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经发局加强对政府产业发展定位政策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调动他们对研究策划产业、城建、民生项目的积极性、创造性,科学把握好发展趋势,超前策划和组织好各类投资。

  (2)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全力抓好工业的“三个一批”项目推进,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形成效益。即加快推进申龙源正新能源汽车、同捷新能源乘用车一批新项目开工;加快科天水性科技产业园水性分子涂料生产区等一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建成投产;推进申龙源正新能源汽车、海王保健品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达产达效。二是积极谋划、推动服务业发展。一是抓服务业一批重点项目,重点推进南宁东盟文化博览园、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等项目建设。二是抓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组织实施《南宁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做好2018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初步认定工作,截至5月,已认定联讯U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等5个集聚区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授予“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筹建)”称号;同时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服务业集聚区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财政预算8000万元的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发挥集聚区的带动和幅射作用。目前我市已开展2018年服务业集聚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截至5月底,已完成各县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收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产业兴旺。牵头开展南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现已完成编制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下达《南宁市2018年农口建设项目(第一批)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实施蔬菜产业提升示范、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畜禽产业提升示范、渔业产业提升示范共61个,年度计划投资1.8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5540万元。该计划支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产业化、区域化发展。(3)加快“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一是以完善新区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共生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二是完善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指标体系和城建项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数据挖掘及完善项目管理应用,根据指标体系从政策导向、民生性、规划导向、可实施性等方面,对城建项目进行多维度的指标定量分析,让城建项目安排决策有数可依,实现城建项目安排与产业园区发展的有机结合。目前城建计划精细管理系统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完成计划申报、计划编制、城建小组会议和进度分析一期功能开发,已应用于2018年城建计划一期编制工作及项目进度跟踪评估工作。同时,手机APP城建计划基本功能已开发完成,目前正在逐步扩大项目管理范围。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园区项目的统筹协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推动产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2018年安排产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0个以上,安排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4)以教育、卫生、养老等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一是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落实到教育、卫生等领域建设规划、计划中,增强项目及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南宁市新人口形势下应加强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题研究》报告,策划提出一批应对人口形势应加强配置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三是推进一批应对二孩政策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加快建设,开工建设市教育局直属第一、第二幼儿园,五象新区第一、第二实验幼儿园,力争市儿童医院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政治引领不够强的问题

  4.关于“党组班子对单位机构改革后的融合工作做得不够系统、不够扎实,对原物价局、粮食局、信用办班子成员主动关心不够,消除顾虑的办法不多。一些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上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组对全委工作的领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委党组对全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委党组于2018年4月23日研究确定了委党组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并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南发改党组〔2018〕1号),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名党组成员均分管委属二层机构的工作,加强对二层机构的领导。(2)加强与物价局、粮食局班子成员进行沟通。在召开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专门于2018年1月24日和1月30日分别召开了市物价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征求物价局和粮食局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3月29日,委党组召开2017年度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织书记(单位负责人)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了包括物价局机关党委、粮食局机关党委及委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3)加强对委属单位的走访调研。目前委主要领导已经带队对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南宁市价格成本分局、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南宁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南宁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南宁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8个委所属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指导工作,其余4个委属单位将按计划在今年三季度前完成实地调研工作。(4)推进办公地点的整合调整。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大部分科室、承担物价业务的科室、承担粮食业务的科室分别位于桂春路南一里、嘉宾路1号政府办公楼、新阳路62号办公,分处三地办公不利于单位业务开展和人员的相互交流沟通。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完成了办公用房和人员分布情况的摸底工作,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对接,5月30日已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申请整合调整办公用房的请示》。(5)积极丰富干部职工的交流方式。由委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分别制定了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午间朗读、气排球比赛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方案,通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增进干部之间的融合交流。

  (三)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够广泛,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各支部党员之间开展的谈心谈话活动少,有干部反映机构撤并一年多后有的领导干部还相互不认识、不了解。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够”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18年2月11日和4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分别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交心谈心”。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印制《谈心谈话手册》,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2) 委属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提高党员对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以普遍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党支部的活动记录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每半年将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上报委党组,委党组每半年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通报。

  (四)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6.关于“一些党组织对党员思想动态掌握不够,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如下属二层机构个别干部退休后长时间不交纳党费,要求脱党”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坚持每月15日组织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上党课1次。组织党员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等,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开展党性分析活动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严格落实《南宁市直机关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南宁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把谈心谈话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四必谈””(即: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的要求,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加深了解、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3)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精神,分析、研究和把握党员思想政治动态,统筹安排部署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4)加强党内关爱工作。根据离退休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做到党的意识不弱化、党员标准不降低、党内生活不脱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通过上门探望、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向他们传达和通报组织生活有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归属感。(5)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各党支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收取专责人,督促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并把党费收缴纳入年底评议党员的范围。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把规范党内生活落小落细,抓在经常。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

  7.关于“委党组未针对自身的实际制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立即开展梳理工作。由委党组副书记陆俏梅、副主任赖承略同志组织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制科等科室对委有关工作制度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2)积极进行整改。根据现行《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规则》、《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会议制度》中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及规定梳理结果,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经两次委党组会深入讨论研究,形成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并于5月底印发实施。(3)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为指导,加快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制度,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委内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所属单位每半年向委党组提交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报告,确保规章制度执行到位。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8.关于“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等二层机构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中未明确大额资金的具体数额”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单位领导班子,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并对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作出界定,明确一次使用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用于办公用品、基建项目、设施维修、项目的采购,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或主任工作例会集体研究决定。(2)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重新修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征求各科室意见基础上,经分局领导班子和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分局单次购买2万元以上商品和服务、基建项目5万元以上等大额开支需经分局领导班子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分局还对内部防控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制定了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9.关于“委机关及二层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课题研究等方面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廉政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课题研究科室的风险防控管理。2018年4-5月期间,对委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重新修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正在建立本委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制度, 并于5月底已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下一步,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课题研究执行情况开展督查。(2)对二层单位内部防控制度进行查漏补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完善风险措施。对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对照“三定”职责进行岗位职权梳理,全面查找各岗位风险点,做到“三明确”即:岗位职责明确、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明确,为下一步制定本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收集素材。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0.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开展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认识,签订责任状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组织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2018年3月29日党组书记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委党组与所属各二层单位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5月8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观看《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录》,5月17日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到南宁市南湖公园参观李明瑞韦拔群革命烈士纪念馆,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2)认真筹备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18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会前各党组成员之间进行“交心谈心”,相互交换意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11.关于“对二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该处理的未处理,部分二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两张皮’现象。如2015年2月,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通过审计发现了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在2009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存在通过代开发票套取资金、账外列支各种费用共计2755万元,少纳税费等问题,但没有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市纪委、监察委正在对巡察反馈的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的问题进行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关于“对二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原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干部安刚2012年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该单位在对其开除公职时,没有及时开除党籍,导致该党员长期处于失联状态,直至2016年清理党员组织关系时才给予相应处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对原物价局2012年处理安刚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原物价局于2012年9月拟对安刚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9月24日将《关于给予安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未对该请示进行书面回复。市直机关工委表示,安刚的问题主要还是私人借贷纠纷和违反工作纪律,建议今后按党内除名处理,并将《请示》退回市物价局机关党总支。2012年11月30日安刚被单位辞退后失联,且连续8个月未参加组织活动、未交党费。2013年6月物价局党组织提出对安刚除名处理,但由于当时物价局党组织换届,对安刚的处理被搁置,直到2016年12月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安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处理。这说明原物价局党组织2013年6月-2016年12月期间,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坚决。今后,市发展改革委将以安刚问题为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与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接,对包括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内所有二层机构的党员教育与管理、坚持“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13.关于“对二层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未及时排查发现,如有的单位报销误餐费无用餐人数,未作出说明;有的单位报销购买日用品开支无具体清单”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委机关及各二层单位加强廉政教育,2018年3月期间分别组织收看《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载华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2018年5月-6月期间,分别组织集中观看《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2)严肃委机关及二层单位的财经制度,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不得开支。各项开支报账按规定的程序审批。根据反馈意见,委党组和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正按计划对委二层单位开展督查,5月10日-20日已对市经济信息中心落实主体责任、“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下一步,按计划对其他二层机构进行督查。这个问题以基本整改完毕。

  (八)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干部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14.关于“‘四风’”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市发展改革委在牵头协调建设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和市科技馆项目时,因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进不力,项目严重滞后,先后被2015年第3期、2017年第5期《电视问政》栏目曝光”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推进全委的作风建设。委党组把2018年定为市发展改革委“作风建设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定期组织排查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四风”问题。2018年5月,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作为,组织力量到浙江省对优化营商环境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进行了调研,结合调研情况材料,就如何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专题向周红波市长汇报。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数据共享,推进业务协同,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南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全面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待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2)抓好各项目管理科室及二层机构作风建设。4月上旬至5月底,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先后率队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等二层单位进行调研,要求全委上下发扬“南宁发改精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结合实际,建立分管领导与项目科室及二层机构人员定期谈心谈话、过问项目情况的工作制度。委党组经常在党组会上听取各项目管理科室对项目进展情况尤其是扶贫、民生等领域项目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各分管项目管理科室的委领导通过定期召开项目前期审批攻坚站协调例会、PPP项目协调例会及重点项目专题协调会、约谈滞后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3)《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后,市发展改革委立即成立整改专项行动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和市科技馆都已在承诺时限内整改完成投入使用,目前场馆运行状况良好。4月3日,委党组书记率队到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调研,与咨询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对咨询所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保质量、控投资、优服务、强党建等多项要求,并要求咨询所要发挥专业优势,认真配合抓好项目和投资工作。(4)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目前,项目精细化管理系统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重点完成城建计划申报、计划编制、城建小组会议和进度分析一期功能开发,已应用于2018年城建计划一期编制工作及项目进度跟踪评估工作。同时,手机APP城建计划基本功能已开发完成,目前正在逐步扩大项目管理范围。项目精细化管理系统已实现直观即时反映项目超前或滞后情况,委领导根据系统反映出的情况及时深入各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和督察。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现场协调各部门解决;对进展滞后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整改方案并要求落实到位,避免出现严重滞后的情况。(5)加强代建项目监督管理。针对《电视问政》节目中曝光的代建制不完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开展了完善代建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2017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重点解决代建制项目执行多年来存在的权责不清、程序繁琐、管理脱节、代建积极性低等问题,结合国家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将投资管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创新,例如:建立了可动态调整的代建单位名录库,对代建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引入信用体系管理等,提升了代建单位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加强管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2018年以来,完成了代建单位名录库(第一批)的审核、公布,正在开展《代建合同》、《代建委托书》等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

  (九)关于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方面存在政策把握不够精准,统筹规划、研究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15.关于“未看到党组专题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关于扶贫工作精神的会议记录。作为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对中央扶贫有关政策文件研究不深,对因政策收紧出现的新情况以及群众搬迁意愿变化所产生的新问题,未能及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指导县区工作不够到位,影响易地扶贫工作实效”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委党组对扶贫工作的领导。一是将扶贫工作做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会议题,并建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制度。党组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研究扶贫政策,通报扶贫工作特别是异地扶贫搬迁的进度,研究存在问题及工作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至6月上旬,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全区的排名以脱离“黑榜”。二是不断压实县区主体责任,要求未完成住房建设任务的包点县领导必须住在安置点,重点对施工进度进行督促指导。要求各县主要领导亲自统筹部署,围绕提高住房竣工率和搬迁入住率拿出最强措施倒排工期计划,并对完成任务的时间作出承诺,作为市本级督查问责的依据。三是以工作上档进位为目标,研究制订专项考评办法,拿出奖惩分明的硬措施推进工作。(2)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委党组完善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相关制度,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十天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完善督查制度。每个月赴相关县区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次督查形成一次督办函,责令各县区整改落实存在问题。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一日一报”重点通报各安置点进度情况,每天下班前报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次专项督查后形成的督办函,重点通报督查县区发现的具体问题,下发县区的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3)强化各安置点县级领导“八包”责任制,要求各县加强干部驻点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施工力量投入,确保项目按时间要求顺利推进,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由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确保“八包”责任制切实执行到位。

  三、强化持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以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扩大整改效果。对未整改到位的任务,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抓紧推进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在持续深入整改的同时,及时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积极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和问题重复发生,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市改革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583859;通讯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邮政编码:530028;电子邮箱:nnfgwjgdw@126.com。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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