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安县中央红军翻越老山界遗址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2677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余佩纱
公告正文

兴安县中央红军翻越老山界遗址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兴安县中央红军翻越老山界遗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2677001001

招标人

兴安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一) 游客服务中心667.3㎡。(1)千祥游客服务中心312.7㎡;(2)龙塘寨游客服务中心177㎡;(3)梁家寨游客服务客中心177.6㎡。 (二) 停车场8661㎡。(1)龙塘寨停车场2865㎡;(2)衡州会馆停车场697㎡;(3)梁家寨停车场1290㎡;(4)潘家寨停车场1090㎡;(5)千祥停车场1600㎡;(6)凤凰寨停车场1119㎡。 (三) 旅游厕所256.67㎡。(1)龙塘寨旅游厕所64.7㎡;(2)千祥旅游厕所84.27㎡;(3)红军标语楼旅游厕所提升43㎡;(4)衡州会馆旅游厕所64.7㎡。 (四) 环境整治。(1)红军标语楼周边及红军街;(2)千祥滨江路-衡州会馆-老山界雕塑区域道路两侧红色氛围营造2.7公里;(3)老山界雕塑区域环境提升120㎡。 (五)修缮红军步道8.2km。(1)百岩江一带红军步道4.7公里;(2)衡州会馆至龙塘寨红军步道3.5公里。 (六)旅游标识牌。(1)衡州会馆标识牌1处;(2)红军标语楼标识牌1处;(3)龙潭江景区入口标识牌1处;(4)景区内标识牌月50处。 (七)配套休闲广场1110㎡。(1)千祥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广场700㎡;(2)龙塘寨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广场160平方米;(3)梁家寨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广场250㎡。 (八)其他。(1)高速路口宣传标语及浮雕(2幅标语1座浮雕);(2)龙塘寨入口战壕遗址情景雕塑1组;(3)龙潭江景区入口雕塑1座;(4)灯柱宣传广告120幅。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拟中标人

广西天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天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投标总造价¥17821819.61元

工期

250天(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余佩纱(注册编号:桂245181901927;身份证号:452701********0027)

专职安全员

曾会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3)0001582;

身份证号:450122********506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投标总造价¥16992226.71元

工期

250天(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罗战(注册编号:桂245070806411; 身份证号:450205********1057)

专职安全员

罗著(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1394;

身份证号:452727********001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投标总造价¥17186144.11元

工期

250天(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茜(注册编号:桂245152000116;身份证号:450302********2041)

专职安全员

胡健壮(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0008256;

身份证号:450821********363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lggzy.org.cn网上发布 。(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220644

2022年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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