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单位: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
采购预算:300万元
二、拟采购供应商全称、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张亢、13681942089
三、谈判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按照国务院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批复中关于“构建上海大都市圈”的要求,开展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编制。由上海市政府牵头,会同上海大都市圈8个城市(江苏省苏州、无锡、南通、常州和浙江省宁波、舟山、湖州、嘉兴)共同组织开展。
《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已列入《2020年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于2020年5月经南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作为技术总负责,经与上海局对接,为方便工作的衔接,建议由我市牵头的“长江口地区协调发展行动”研究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编制。
四、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7月7日14:00;
(3)谈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谈判负责人:卫先生,电话:0513-59009931。
五、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含业绩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项目方案(项目组成人员、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等);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非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均需采用A4张(图纸除外),不应采用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需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需求
规划内容及要求:长江口地区协调发展行动。
以长江口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为出发点,梳理各市政府既有的政策、行动,以及长江口地区已经形成的良好机制等,并针对当前仍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从地市层面到重点地区,提出相应的生态,产业、交通、市政等的协调行动。
同时,将通过都市圈横向比较,分析南通优势,结合南通的核心诉求与问题,对南通在都市圈整体格局下的协同发展提出必要指引。
规划范围:本次项目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为上海大都市圈范围,包括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宁波、嘉兴、舟山、湖州在内的“1+8”市域行政范围,总面积为5.6万平方公里
长江口地区的规划范围为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启东市、如皋市、海门市、浦东新区、宝山区、崇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江阴市、新北区,总计1.34万平方公里。
七、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五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