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招标人承担的致密气试油压裂测试一体化服务平台,需要投标人提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配电箱、照明灯等电气设备设施,在试油压裂排液测试施工期间配合用电单位进行井场及生活区域供电、井场照明服务。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致密气压裂试采供电服务。
2.2招标范围:投标人在招标人作业现场试油压裂排液测试施工期间提供井场及生活供电、照明服务。
3.施工阶段定义
3.1井筒准备阶段:自人员、设备进场到压裂开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准备阶段。
3.2压裂施工阶段:自平台第1口井压裂开工到最后1口井连油钻磨桥塞结束的施工阶段。
3.3返排测试阶段:自平台第1口井开井放喷排液、测试求产到采输作业结束的排采阶段。
4.服务内容及要求
4.1现场有钻完井用专线供电:
4.1.1招标人协调网电线路产权方及供电局供电,负责账户启用、增容、电代油设备安装检测等用电事宜。投标人主要工作包括同线路产权方及供电局配合,负责低压端供电设备购置与配套,设备验收与试验等;同时负责供电线路和配电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检验检测及巡检,完工后供电设备设施移交或拆除。
4.1.2依据现场用电设备功率情况,分阶段配置不同功率的备用柴油发电机(详见4.1.3~4.1.5)。招标人提前15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开工用电日期。
4.1.3井筒准备阶段:压裂开工验收前2天配置备用发电机,每个平台配置1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备用。
4.1.4压裂施工阶段:每个平台配置1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备用。压裂结束后钻磨桥塞期间综合经济性及生产情况,原则上配置1台50KW发电机,备用。必要时配备100KW发电机,备用。
4.1.5返排测试阶段:原则上不配置备用发电机。必要时配备50KW发电机,备用。
4.2现场无钻完井用专线但附近有农网干线供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同供电局协调与申请用电,负责电网的可研、勘察、设计、开户、供电线路施工,设备购置与配套,设备验收与试验,缴存电费,临时接电费等;同时负责外供电线路和变配电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检验检测及巡检,完工后供电设备设施移交或拆除。依据现场用电设备功率情况,分阶段配置不同功率的备用柴油发电机(详见4.2.1~4.2.3)。招标人提前25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开工用电日期。
4.2.1井筒准备阶段:压裂开工验收前2天配置备用发电机,每个平台配置1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备用。
4.2.2压裂施工阶段:每个平台配置1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备用。压裂结束后钻磨桥塞期间综合经济性及生产情况,原则上配置1台50KW发电机,备用。必要时配置100KW发电机,备用。
4.2.3返排测试阶段:每个平台根据生产情况提供1台功率≥5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40KW),备用。
4.3现场无钻完井用专线供电且附近无农网干线供电:依据现场用电设备功率情况,分阶段配置不同功率的柴油发电机(详见4.3.1~4.3.3)。
4.3.1井筒准备阶段:每个平台配置2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1用+1备。必要时配备300KW或更大功率发电机。
4.3.2压裂施工阶段:每个平台配置2台功率≥20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160KW),1用+1备。必要时配备300KW或更大功率发电机。压裂结束后钻磨桥塞期间综合经济性及生产情况,原则上配置2台50KW发电机,1用+1备。必要时配备更大功率的发电机。
4.3.3返排测试阶段:每个平台配置2台功率50KW发电机(额定电压400/230V,每台发电机有功功率≥40KW),1用+1备。
4.4区域共享应急发电机:在网电(专线或农网干线)供电的生产集中区域(作业点数≥5个)选择合适位置(距离各个井场≤20km)部署100KW/50KW共享发电机。该区域作业点在返排测试阶段原则上不备用发电机,针对现场各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投标人需及时将共享发电机配送至指定现场接电安装,要求响应时间(运输+安装)≤1h。
4.5配电箱:每个平台至少提供6个配电箱,其中2个主配电箱+4个分配电箱,分配电箱要求防爆,生活区至少配套1个配电箱。主配电箱两进八出,进线功率≥112.5KW,一组出线功率≥60KW,其它每组出线功率7.5~11KW;配置双电源智能开关,实现网电/发电切换。分配电箱一进四出,进线功率≥30KW,每组出线功率7.5~11KW。出线开关标识清楚,出线开关带漏电保护。
4.6照明及电缆:每个平台(平台长×宽:120米×75米)需配备足够高杆灯(一般8~12组),杆高不低于6米,每组高杆灯配备防爆LED灯,照明区域必须要覆盖施工现场无死角;同时每个平台配备3-5盏防爆移动灯,重量不大于20Kg,连续照明不小于10h,功率不低于50W/盏。每个平台配置足够的满足现场从网电或发电机至各配电箱、照明灯具之间的电缆线。
4.7用电计量装置:现场使用网电的,在变压器或变压器低压出线侧连接的配电箱安装计量装置;现场发电机供电的,在发电机出线侧配置计量柜。投标人负责计量装置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等。甲乙双方每月定期抄表并拍照,抄表记录和照片作为用电量和电费的结算依据。
4.8施工期间,提供井场24小时供电、照明,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和工作安排。每个作业点至少值守1名具备电气操作能力,持电工证的服务人员,熟悉发电机等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发电供电现场在井筒准备及压裂阶段根据生产情况安排2名服务人员。
4.9服务期间,中标人需与相关方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并主动接受甲方入场HSE培训教育。
4.10所有进入井场施工设备必须满足SY5225-2012《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SY5727-2014《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5.服务能力:投标人需要满足至少10个平台同时作业的能力。
6.服务区域:以四川三台、盐亭、射洪、中江、简阳等区域的致密气井为主,同时包括招标人在川渝其他地区的作业井。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8.计费依据:固定单价,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限价含税。
供电服务单价限价
网电
序号
项目
备注
1
服务费
电代油服务(首月、末月)
计费时间为安装验收合格,通电开始起至书面通知撤离的日期止。
工作量按天拉通计算,每天的0:00到24:00为计费单位1天,当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30天计为1个月。
当服务天数≤60天,服务费=电代油服务(首月、末月)/30×服务天数;
当服务天数>60天,服务费=电代油服务(首月、末月)×2+电代油服务(其他时段)/30×(服务天数-60)。
2
电代油服务(其他时段)
3
安装费
电代油设备安装
4
检测费
电代油设备检验
5
电代油设备租赁费
10KV电代油设备
/
6
35KV电代油设备
/
7
电费
根据当地供电局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发电
序号
项目
备注
8
发电机发电
300KW柴油发电机
投标人收取使用费+发电费。
网电现场发电机备用支付使用费,如临时发电则再增加发电费。
发电现场支付使用费+发电费。
使用费计费时间为安装验收合格起至书面通知撤离的日期止,每个日历日的0:00到24:00为计费单位1天,当日不足24小时按1天计。
发电费按实际发电小时数计费,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
9
200KW柴油发电机
10
100KW柴油发电机
11
50KW柴油发电机
12
区域共享应急发电机
100KW柴油发电机
投标人收取使用费+发电费。
发电机待命期间支付使用费,如配送到现场使用则再增加发电费。
使用费计费时间为发电机在共享作业点配置到位验收合格起至书面通知撤离的日期止,每个日历日的0:00到24:00为计费单位1天,当日不足24小时按1天计。
发电费用按实际发电小时数计费,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
50KW柴油发电机
配电
13
配电
主配电箱
投标人收取使用费。
配电设备及人员费用计费时间为开始通电使用起至书面通知撤离的日期止,每个日历日的0:00到24:00为计费单位1天,当日不足24小时按1天计。
14
分配电箱
15
控制箱
16
高杆灯
17
移动灯
18
人员服务
说明:
计费时间从设备、人员到场,安装联调验收合格,通电开始直至书面通知撤离为止,工作量按每天的0:00到24:00计算。
以上费用包含设备摊销费、人员服务费、材料费、燃油费、运输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6%增值税)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设备设施进场装卸车、安装及拆卸所需的吊车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吊装作业,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在井场外其他场所的设备装、卸,由投标人负责组织装、卸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因招标人要求更换其他功率发电机的费用按2500元/次包干。
本项目预计总费用预计912.5万元(含税),据实结算服务费,招标人不保证预计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
9.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10.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试修服务招字2022-04-04号的招标文件。
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1.1发电机组采用集装箱式发电机房,噪音控制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配备倒闸切换配电柜和柴油罐。
11.2井场低压电网系统安装方式为TN-S系统。设备及材料、安装符合Q/SYCQZ038-2008《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安全技术规范》。
11.3配电箱:每个平台至少提供6个配电箱,其中2个主配电箱+4个分配电箱,分配电箱要求防爆。主配电箱两进八出,进线功率≥112.5KW,一组出线功率≥60KW,其它每组出线功率7.5~11KW;配置双电源智能开关,实现网电/发电切换。分配电箱一进四出,进线功率≥30KW,每组出线功率7.5~11KW。出线开关标识清楚,出线开关带漏电保护。
11.4用电计量装置:现场使用网电的,在变压器或变压器低压出线侧连接的配电箱安装计量装置;采用发电机供电的,在发电机出线侧配置计量柜。投标人负责计量装置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等。甲乙双方每月定期抄表,抄表记录作为用电量和电费的计算依据。
11.5投标人为井场受电点提供相电压为220V、线电压为380V,50Hz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为±7%。
11.6其他详见《致密气压裂试采供电服务技术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担保协议,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①证书复印件和②网页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有石油天然气施工现场供电(不含电力施工类服务)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不在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6.投标人设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提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9.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5 月 09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 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 版)发送至邮箱:1129810516@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致密气压裂试采供电服务”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 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 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
6.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7.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回函》。
8.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5 月 24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 号环球广场5 楼508 号会议室)。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 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2年 05 月 24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5 楼508 号会议室)。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单位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签订合同。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28-86017198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