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项目(衡山县新二中)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20】176号、山发改【202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项目(衡山县新二中)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开云新城;
3、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96267.58 平方米(144.40 亩),总建筑面积约5422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48373.51平方米,地下室5851.09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教学楼、学生公寓、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生活服务楼、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具体功能及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4、本次招标金额379.24万元,按总价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
6、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
(1)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 90 日历天内完成,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
(2)勘察应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以及本工程建设总体进度的要求。
7、招标范围:
(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项目现场详勘,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人防、绿化、亮化、室内装饰及建筑物周边市政给排水、景观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标准由招标人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教师周转房区域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2) 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2.1、设计资质: (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
2.2、勘察资质: (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
3、入围业绩要求:
3.1设计入围业绩条件: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 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为准,以上资料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合同(甲方签订的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中的备案时间,以上资料中的最近时间为准,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相关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3.2勘察入围业绩条件: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勘察合同为准(合同中须体现建筑面积,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为补充资料)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若以上必须同时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满足业绩相关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注册(执业) 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2、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合同条款等。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 7 月2日(含) 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 7 月 18 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设计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 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衡山县工业大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734-5828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山县人民西路296号;
联系 人: 宋建伟;
电 话:1987344170613807477755;
十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581258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