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江背镇2024年路长制公路保洁、绿化维护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长沙县江背镇2024年路长制公路保洁、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江背镇省县乡道等干线公路的日常保洁和绿化维护服务。
二、相关标准:
1.中标人制定公路保洁和绿化维护计划,组织专业队伍,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肥料和药物落实维护内容。根据维护工作实际需求,职责分明,分段、分区域责任到人。
2.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文明安全作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验收。
3.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备注:1、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34人,其中拟任团队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环卫保洁项目主管1人,绿化维护项目主管1人。
2、所有人员进场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进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5.在上岗期间要统一着装,时刻注意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绿化维护施工时,必须穿戴符合行业标准的反光背心,并在施工前方200m处设置施工提示和减速慢行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6.中标人必须与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及购买意外保险,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所有员工的安全问题以及承担发生工伤、人身意外的费用。
7.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并建立档案资料。
三、技术规格:
公路保洁维护范围
绿化维护范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公路保洁
1.1洒水降尘。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频率为省道每天一次,县道每周一次。
1.2日常清扫。安排专职保洁员对公路路面进行清扫。清理保洁路段路面、路肩、绿化平台内的积尘、积水、洒落物、各种垃圾等,清扫频率为每天一次。
1.3路肩除草。发现路肩缺乏有效维护,杂草丛生,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路肩除草,一般情况下除草频率为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就近集中弃置。
1.4边沟清理。对道路两厢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含清理杂草、树枝、垃圾、树叶等。一般情况下,每月至少疏通一次,雨季时酌情增加疏通维护频率,确保雨水及时进入下游排水系统。
1.5桥涵构造物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桥梁伸缩缝、泄水孔、锥坡等进行清理,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巡查桥涵构筑物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置,确保桥涵构筑物运行安全。桥涵构筑物日常巡查时间为每周1次。
1.6安全防护设施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清洗频率为每月一次)。定期巡查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进行维修、修复,确保道路安全防护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日常巡查时间为每周1次。
1.7交通标线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交通标线缺失、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通知甲方按原有交通标线重新施划。
2.绿化维护
2.1定期对苗木、草皮、绿篱等进行修剪,保证造型美观、轮廓清晰、剪面平整;对乔木、灌木的枯枝、病枝、弯曲畸形枝、过密枝以及侵入公路建筑界限、遮挡交通标志、影响视距的枝条及时剪除。修枝切口应平滑,并与树干齐平,防止损伤树干、高叉突出和树冠大小不一。乔木类树种需每年至少修剪一次,灌木类植物需每季度至少修剪一次。
2.2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对草坪枯死处进行满铺补植,合理安排剪草次数,及时清理杂草,保持草皮美观。
2.3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无药害现象,无枯枝死树。若出现死株现象,应及时知会甲方管理人员,双方确认责任归属后,予以更换补种。
2.4适时对苗木及草皮进行浇水,防止植物因脱水造成枯死;雨季防涝,夏季防旱,台汛期间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治,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
2.5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每年施肥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2.6绿化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干、草屑、其他修剪物等绿化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自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至合格,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服务经费为每季度扣款结算后支付一次,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3、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中标人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人工、管理、培训、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人未完成规定的各项维护目标时,采购人有权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扣款,累计扣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超过5%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如中标人不履行职责,不服从采购人监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出现集体上访或罢工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长沙县江背镇2024年路长制公路保洁、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江背镇省县乡道等干线公路的日常保洁和绿化维护服务。
二、相关标准:
1.中标人制定公路保洁和绿化维护计划,组织专业队伍,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肥料和药物落实维护内容。根据维护工作实际需求,职责分明,分段、分区域责任到人。
2.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文明安全作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验收。
3.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年度 | 标段范围 | 人员类型及最低配备数量(人) | 合计(人) | |||
环卫清扫保洁人员 | 园林维护人员 | |||||
环卫保洁员 | 驾驶员 | 跟车工 | 园林维护人员 | |||
每年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 | 6 | 3 | 10 | 34 |
备注:1、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34人,其中拟任团队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环卫保洁项目主管1人,绿化维护项目主管1人。
2、所有人员进场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进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 范围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每年度最低配备数量(台) | 备注 |
1 | 公路 保洁 | 洒水车 | 总质量8吨或以上 | 2 | |
皮卡车 | / | 1 | | ||
打草机 | 电动、手持式 | 4 | | ||
货车 | 5吨或以上 | 1 | | ||
电动巡护保洁车 | 1 | 2 | | ||
2 | 绿化 维护 | 货车 | 5吨或以上 | 1 | |
水车 | 总质量8吨及以上 | 1 | | ||
打药车 | 电动、容量350L | 1 | | ||
打草机 | 电动、手持式 | 1 | 用于对较高草丛的修剪 | ||
推草机 | 电动 | 1 | | ||
高空作业车 (可租赁) | 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10米 | 1 |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 | ||
绿篱修剪机 | 电动、手持式 | 2 |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 | ||
高枝绿篱机 | 电动 | 1 | | ||
打孔机 | 手扶自行式、垂直打孔 | 1 | 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 | ||
高枝剪 | | 2 | 用于精细化修剪 | ||
高枝电锯 | 电动、手提锯 | 2 |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 | ||
吹风机 | | 2 |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 |
5.在上岗期间要统一着装,时刻注意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绿化维护施工时,必须穿戴符合行业标准的反光背心,并在施工前方200m处设置施工提示和减速慢行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6.中标人必须与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及购买意外保险,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所有员工的安全问题以及承担发生工伤、人身意外的费用。
7.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并建立档案资料。
三、技术规格:
公路保洁维护范围
类型 | 名 称 | 范 围 | 公路保洁维护里程(公里) |
省道 | S103线 | K33-K45+100(江背集镇、朱家桥集镇路段除外,约4.1公里) | 8.0 |
S104黄江公路 | K18+100m-K28+800 | 10.7 | |
县道 | X034江秋线 | K0-K19(梅花集镇、五美集镇、印山集镇、江背集镇除外,约4公里) | 15.0 |
X056八清线 | K9+400-K21+500 | 12.1 | |
X020镇五线 | K5+900-K7+700 | 1.8 | |
X031金五线 | K20-K28+100 | 8.1 | |
X033株梅线 | K0-K6+500(朱家桥集镇、梅花集镇路段除外,约3公里) | 3.5 | |
岳汝高速出口 | 江背收费站-S103线 | 0.4 | |
印山支线 | K0-K1+400 | 1.4 | |
乡道 | Y220 | 东庄村-东庄村 | 3.992 |
Y372 | 风华-胡塘 | 4.223 | |
Y232 | 鸟集塘-勒马塘 | 4.011 | |
Y240 | 好布岭-三叉河 | 3.908 | |
Y237 | 柞树坡口-江背水泥厂 | 6.890 | |
Y239 | 开福村-金田村 | 10.422 | |
Y241 | 江背镇政府-楼梯坡 | 1.727 | |
Y242 | 株家桥-梅花中学 | 2.814 | |
Y243 | 弯塘-朱桥商店 | 3.133 | |
Y244 | 六斗冲-六斗冲 | 1.826 | |
Y394 | 风华-胡塘 | 3.852 | |
Y392 | 上坎冲-新养田 | 3.787 | |
Y393 | 李家屋-李家屋 | 3.145 | |
Y387 | 老村部-谢家屋 | 3.335 | |
江烟线 | 江背水泥厂-烟塘 | 2.860 | |
江麻线 | 江背-麻塘 | 6.760 |
绿化维护范围
道路类型 | 道路名称 | 桩号范围 | 绿化维护里程(公里) |
省道 | S103线 | K33-K45+100(江背集镇、朱家桥集镇路段除外,约4.1公里) | 8 |
S104黄江公路 | K18+100-K28+800 | 10.7 | |
县道 | X034江秋线 | K0-K19(梅花集镇、五美集镇、印山集镇、江背集镇除外,约4公里) | 15 |
X056八清线 | K9+400-K21+500 | 12.1 | |
X020镇五线 | K5+900-K7+700 | 1.8 | |
X033株梅线 | K0-K6+500(朱家桥集镇、梅花集镇路段除外,约3公里) | 3.5 | |
岳汝高速出口 | 江背收费站-S103线 | 0.4 | |
印山支线 | K0-K1+400 | 1.4 | |
乡道 | Y240 | 好布岭-三叉河 | 3.908 |
Y237 | 柞树坡口-江背水泥厂 | 6.890 | |
Y241 | 江背镇政府-楼梯坡 | 1.727 | |
江烟线 | 江背水泥厂-烟塘 | 2.860 | |
江麻线 | 江背-麻塘 | 6.760 | |
五梅公路 | 五福-梅花 | 4.039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公路保洁
1.1洒水降尘。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频率为省道每天一次,县道每周一次。
1.2日常清扫。安排专职保洁员对公路路面进行清扫。清理保洁路段路面、路肩、绿化平台内的积尘、积水、洒落物、各种垃圾等,清扫频率为每天一次。
1.3路肩除草。发现路肩缺乏有效维护,杂草丛生,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路肩除草,一般情况下除草频率为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就近集中弃置。
1.4边沟清理。对道路两厢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含清理杂草、树枝、垃圾、树叶等。一般情况下,每月至少疏通一次,雨季时酌情增加疏通维护频率,确保雨水及时进入下游排水系统。
1.5桥涵构造物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桥梁伸缩缝、泄水孔、锥坡等进行清理,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巡查桥涵构筑物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置,确保桥涵构筑物运行安全。桥涵构筑物日常巡查时间为每周1次。
1.6安全防护设施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清洗频率为每月一次)。定期巡查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进行维修、修复,确保道路安全防护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日常巡查时间为每周1次。
1.7交通标线日常维护。对委托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交通标线缺失、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通知甲方按原有交通标线重新施划。
2.绿化维护
2.1定期对苗木、草皮、绿篱等进行修剪,保证造型美观、轮廓清晰、剪面平整;对乔木、灌木的枯枝、病枝、弯曲畸形枝、过密枝以及侵入公路建筑界限、遮挡交通标志、影响视距的枝条及时剪除。修枝切口应平滑,并与树干齐平,防止损伤树干、高叉突出和树冠大小不一。乔木类树种需每年至少修剪一次,灌木类植物需每季度至少修剪一次。
2.2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对草坪枯死处进行满铺补植,合理安排剪草次数,及时清理杂草,保持草皮美观。
2.3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无药害现象,无枯枝死树。若出现死株现象,应及时知会甲方管理人员,双方确认责任归属后,予以更换补种。
2.4适时对苗木及草皮进行浇水,防止植物因脱水造成枯死;雨季防涝,夏季防旱,台汛期间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治,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
2.5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每年施肥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2.6绿化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干、草屑、其他修剪物等绿化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自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至合格,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服务经费为每季度扣款结算后支付一次,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3、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中标人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人工、管理、培训、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人未完成规定的各项维护目标时,采购人有权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扣款,累计扣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超过5%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如中标人不履行职责,不服从采购人监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出现集体上访或罢工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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