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沥青针入度仪板式给料机机械专用设备废气排放导热油锅炉水平衡锅炉天然气排气筒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噪声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破4碎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破碎机给料机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机沥青拌和设备固体废物处置圆锥破DMC预拌混凝土废导热油版式给料机机电工程施工欧版额破废气防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验收干燥筒废气处理设施环保设施石油类危险废物振动筛生活垃圾处理立式冲击破排水系统锅炉废气燃气锅炉防渗工程减震垫布袋除尘设施固废固废碎石皮件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厂区内暂存筛分粉尘机械配件竣工验收技术改造喷雾降尘废水废水石料电控系统普通货物运输公用工程供水系统危险固废低温数显沥青伸度仪振动给料机道路沥青废含油抹布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风机生活污水五金电器工艺皮水公用工程供热系统供热系统0#柴油皮带输送机成品料仓低氮改造机械设备租赁雨水浇筑工程一般工业废物沥青技改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电系统集尘灰欧版鄂破卸料粉尘除尘器电子磅废油桶结构件表碎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1).pdf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1).pdf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吴和灿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张琼
项目负责人:张琼
报告编写人:陈川
建设单位、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
邮编312500邮编312500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地址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地址
88-1号9幢9427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平面布置图
附件一:营业执照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验收意见
I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 | --- | --- | ---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技术改造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
主要产品名称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道路沥青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碎石36600t/a)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年12月2日 | 2021年12月2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10月9日 | 2022年10月9日 | 2022年10月9日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2022年12月13日 | 现场监测时间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17日 | 2022年12月14日-17日 | 2022年12月14日-17日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投资总概算 | 92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30万元 | 30万元 | 比例 | 3.3% |
实际总投资 | 918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实际环保投资 | 29万元 | 29万元 | 比例 | 3.15%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废气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污染物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浓度限值(mg/m) | 无组织浓度限值(mg/m) | 无组织浓度限值(mg/m) | |
污染物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 排气筒 | 二级 | 监测点 | 监测点 | 浓度 | |
颗粒物 | 颗粒物 | 120 | 15m | 3.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干燥筒燃料由0#柴油改为天然气,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200mg/m、300mg/m。燃烧废气中NOx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相关排放标准(240mg/m),因此本项目干燥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200mg/m、240mg/m。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以下。表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污染物项目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燃气锅炉 | 限值燃气锅炉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1 | 颗粒物 | 颗粒物 | 颗粒物 | 20 | 20 | 烟窗或烟道 | 烟窗或烟道 | |
2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 | 50 | 50 | 烟窗或烟道 | 烟窗或烟道 | |
3 |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 | 50* | 50* | 烟窗或烟道 | 烟窗或烟道 | |
4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烟窗排放口 | 烟窗排放口 |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注:《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137号):改造后的燃气锅炉应在全燃烧工况下满足安全性能、低氮排放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NOX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以下。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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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表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 | |
污染物 | PH | SS | CODcr | CODcr | NH-N | 石油类 | ||
限值 | 6~9 | 10 | 50 | 50 | 5(8)① | 1 | ||
标。3噪声 | 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表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Aeq(dB) | 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C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C的控制指项目西侧紧邻江拔线,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类别 | 类别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标准值LAeq,dB(A) | |
类别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夜间 | 夜间 | |||
2类 | 2类 | 60 | 50 | 50 | 50 | |||
4类 | 4类 | 70 | 55 | 55 | 55 |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3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沥青的生产,企业于2015年5
月报批了《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4万吨道路沥青建设项目》,获
得了原新昌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新环建字[2015]49号),并通过了环保竣工
验收(新环验[2017]12号)。企业道路沥青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碎石原先为外购,现
企业采购石料后自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
为产品外售。技改前后企业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产能不变,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
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本项目已向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108-330624-07-02-808551)。
2.工程建设情况
企业于2021年10月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新昌县捷利达机电
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
2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建字(2021)53号《关于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
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企业于2022
年10月9日开始建设项目,2022年12月1日建设完成,2022年12月12日取得排
污许可证,2022年12月13日开始调试生产。目前企业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生产设
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受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有
关规定,于2022年12月5号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了《新昌县捷利达机电
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17日对本项目“三废”和噪声进行监测,我单
位在分析验收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此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
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确定的内容,即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
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
4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沙溪新区刘界岭村。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购置振动给料机、欧版额破、板式给料机、圆锥破、立式冲击破、振动筛等设备,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已改为天然气。企业原有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能力不变。(5)劳动组织:项目实施后有员工新增5人,实行白天一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4.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表2-2本项目内容组成一览表 |
类别 | 类别 | 工程概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主体工程 | 生产区 |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厂区2#厂房内,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00m。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辅助工程 | 原料暂存 | 位于2#厂房内东侧,位于生产线前部。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辅助工程 | 成品料仓 | 位于2#厂房内西侧,位于生产线尾部。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 | 位于3#办公楼,用于工作人员办公、接待客户等。 | 依托现有 |
产品名称 | 环评规模 | 达产规模 | 实际规模 | 备注 |
碎石 | 36600t/a | 36600t/a | 36600t/a | 本项目,碎石为自用 |
道路沥青 | 4万吨 | 4万吨 | 4万吨 | 全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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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统 | 排水系统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依托现有 | 依托现有 | |||
公用工程 | 供水系统 | 供水系统 | 由园区自来水管接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 | 由园区自来水管接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 | 由园区自来水管接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 | 依托现有 | 依托现有 | ||
公用工程 | 供电系统 | 供电系统 | 企业用电由当地供电网供给。 | 企业用电由当地供电网供给。 | 企业用电由当地供电网供给。 | 与环评一致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供热系统 | 供热系统 | 企业现有燃料由原先的柴油改为天然气,天然气由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给。 | 企业现有燃料由原先的柴油改为天然气,天然气由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给。 | 企业现有燃料由原先的柴油改为天然气,天然气由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给。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废气 | 废气 | 本项目卸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抑尘处理,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干燥筒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本项目卸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抑尘处理,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干燥筒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本项目卸料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抑尘处理,破碎和筛分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干燥筒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现有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废水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 依托现有 | 依托现有 | ||
环保工程 | 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厂区合理布局等。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厂区合理布局等。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厂区合理布局等。 | 与环评一致 | 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固废 | 固废 | 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3#楼西部,用于暂存废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3#楼西部,用于暂存废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3#楼西部,用于暂存废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防渗工程 | 防渗工程 | 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项目生产厂房设为简单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 | 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项目生产厂房设为简单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 | 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项目生产厂房设为简单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已建设完成,与环评一致 | ||
序号 | 序号 | 原料名称 | 环评年消耗(t/a) | 折算满负荷消耗量(t/a) | 折算满负荷消耗量(t/a) | ||||
1 | 1 | 石料 | 36600t/a | 36600t/a | 36600t/a | ||||
2 | 2 | 天然气 | 7.2万m3/a | 7.0万m/a | 7.0万m/a |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6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2.主要生产设备表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环评数量(台/套) | 目前实际数量(台/套) | 增减量 | 备注 | ||
1 | 振动给料机 | ZSW-4911 | 1 | l | 0 | 本项目新增 | ||
2 | 欧版鄂破 | DC106 | 1 | l | 0 | 本项目新增 | ||
3 | 版式给料机 | GZG1014 | l | l | 0 | 本项目新增 | ||
4 | 圆锥破 | DMC1650 | 1 | 1 | o | 本项目新增 | ||
5 | 立式冲击破 | DVSI85 | 1 | l | 0 | 本项目新增 | ||
6 | 振动筛 | 3YK2470 | 2 | l | 0 | 本项目新增 | ||
7 | 皮带输送机 | B1000/B800/B650 | 3 | 9 | +6 | 本项目新增 | ||
8 | 结构件 | 1 | l | o | 本项目新增 | |||
9 | 电控系统 | 1 | l | l | o | 本项目新增 | ||
10 | 除尘器 | MC300 | 2 | 2 | o | 本项目新增 | ||
11 | 沥青拌和设备 | XZ4000型,产能:160t/h | 1 | l | 0 | 利旧 | ||
12 | 电子磅 | 1 | 1 | 0 | 利旧 | |||
13 | 低温数显沥青伸度仪 | 1 | 1 | l | 0 | 利旧 | ||
14 | 沥青针入度仪 | / | 1 | l | 0 | 利旧 | ||
15 | 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机 | / | 1 | l | 0 | 利旧 | ||
16 | 导热油锅炉 | YYW-1500Y(Q) | 1 | l | 0 | 利旧 | ||
17 | 沥青罐 | 50t、两用四备,定期补充 | 6 | 6 | 0 | 利旧 | ||
18 | 变压器 | 800KVA、80KVA | 2 | 2 | 0 | 利旧 |
由表2-4可知,皮带输送机增加6台,其他设备不变,增加的皮带输送机为辅
助设备,实际配备的设备和审批规模相符。
3.水平衡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初期雨水混凝沉淀后和经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后
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
7
附图二:平面布置图
3#DA005
江
拔
DA002
。
线DA006公
2号
配小
DA004
房
南
DA003
礼
停
1#生产车间
出入口车
道路
厂区应急
布
出入避险场所
应急池
口
图例
排气筒
危废暂存间
34
业执
(副本)
统社会信用代码码91330624091677884Y(1/1
名称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沙溪新区(刻界岭村
法定代表人吴和灿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01月24日至2034年01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浇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以上经
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机电工程施工:生产加工
销售:五金电器、机械配件、风机、机械专用设备销售:
沥青: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监督
福
登记机关
县
201720
当E度年度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zjaic.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新环建字(2021153号
关于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我局作出如
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建议和意见,原则同意新昌县捷利达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在新昌县沙溪新区刻界岭
村环评拟选地实施。
二、项目主要内容:总投资9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
9588.02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破碎、筛分等技术或工艺,配备破碎机
给料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生产
能力。(详见报告表)
三、项目实施中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污染物防
治措施,并切实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设置雨水、污水排放口。工艺皮
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作绿化灌溉,不外排。
2、加强废气防治,卸料、破碎、筛分等粉尘需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后高空排放,并落实场地抑尘措施,确保厂区废气达标排放。
3、应科学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保证厂界
噪声达标,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固废须妥
善收集储存,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
圾应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排放,无需总量
替代。污染物排放量保留为:二氧化硫0.945吨/年,氮氧化物0.796吨/
年。
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施各项清洁生产、污染控制及
事故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环保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合理处置、达标排放。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
民法院起诉。
兴市全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三:验收意见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27日,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4万吨道路
沥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
限公司),验收报告检测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
位(绍兴市小桥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有关专家(名单附后)。
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
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情况工作总结,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与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验收小组进行了现场踏勘,查阅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与
评价报告表和相关验收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
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及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沥青的生产,企业于2015年5月报批
了《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4万吨道路沥青建设项目》,获得了原新昌
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新环建字[2015]49号),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新环验
[2017]12号)。企业道路沥青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碎石原先为外购,现企业采购石料后自
行破碎筛分,破碎所得石料仅用于厂内道路沥青生产,不单独作为产品外售。技改前后
企业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的产能不变,同时企业原先燃料采用柴油燃烧,现改为天然气。
厂区东侧为里沙溪水库,西侧为新昌宇力铸造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农田林地。
劳动组织:项目新增5人,实行白班制,本项目生产具有季节性,梅雨期不能生产,
因此实际年生产天数按50天计。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10月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
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建字(2021)53号《关于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39
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企业于2022年10月9日开始
建设项目,2022年12月1日建设完成,2022年12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12
月13日开始调试生产。目前企业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
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18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
4、验收范围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企业实际增加皮带输送机6台,其他设备不变,增加的皮带输送机为辅助设备,实
际配备的设备和审批规模相符。其余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4万吨道路沥青建设项目按照环保“三同时”
要求,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配套建设了环保处理设施。
1.废水
本项目仅新增部分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处理出水与经
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后,一起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和沥青烟气旋流塔喷淋吸收补充用水,不外
排。
2.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涉及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干燥筒废
气、锅炉废气。卸料粉尘采用喷淋、喷雾降尘,保持石料表面的湿度,使卸料几乎不起
尘。控制跌落高度,有效降低原料进料过程起尘量。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封
闭收集、及出料口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DA006)。干燥筒废气经旋风+布袋处理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
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保证项目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
了以下措施:
①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②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④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主要为集尘灰、废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导热油和
生活垃圾。。厂内已建有一间标识明确、管理规范的危废储存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资料显示的环境保护设施调
试效果如下: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①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倍)、
氨氮、溶解氧排放浓度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表1中的城市绿化标准限值。
②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布袋除尘设施DA005(破碎)出口的颗粒物的排放
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
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布袋除尘设施DA006(筛分)出口的颗粒物的排放
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
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干燥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的氮氧化物的
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
的二级标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的要求,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别不高
于30、200mg/m3。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
硫的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
别排放限值,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9]37号)的相关要求,即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需稳定在50mg/m3以下。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的浓度小时均值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③噪声
在本次检测期间,厂界1、2、4检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在本次检测期间,厂界3检测点噪声均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主要为集尘灰、废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导热油和
生活垃圾。集尘灰回用于项目生产,废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导热油委托给有资
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颗粒物为0.344吨/年,二氧化硫为0.041吨/年,氮氧化物为0.621吨/年,
符合环评及批复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为0.633
吨/年,二氧化硫为0.945吨/年,氮氧化物为0.796吨/年。
五、验收结论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技改项目在建设及实际运行过
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并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
施和批复中要求。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妥善
治理有效。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相关要求,验
收小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建议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企业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准化设置,加强固体废物的储存管理,危险固废
妥善收集储存,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完善“三废”治理台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稳定
达标,防止事故性排放。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新昌县捷利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道路沥青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验收会议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名单会议时间:102年12月17日
姓名 | 姓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职务、职称 | 电话 | |
组长 | 梁峰 | 梁峰 | 捷利达 | 捷利达 | 捷利达 | 捷利达 | 佳理 | 佳理 | 13587317711 |
副组长 | |||||||||
不保专L | 不保专L | 不保专L | 不保专L | 1590681M88 | |||||
MOK | 1351255078 | ||||||||
1801539263 | |||||||||
张 | 张 | 线市小桥远水环保科技制限公司 | 13454593545 | ||||||
高澜 | 高澜 | 15158057935 | |||||||
上海皮件中snm | 上海皮件中snm | 上海皮件中snm | 上海皮件中snm | 135895613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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