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工程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绿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绿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张家口绿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屋顶情况及厂区负荷用电情况,结合业主需求通过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将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和企业用电智能调控实现系统整体效能最优,减少用能成本,实现源网荷储协同管控,达到绿色工厂的目标。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容量1200kW,拟采用2068块580W单晶硅组件,拟采用“自发自用”的0.38kV并网方式,通过多回线路接入厂区变压器低压母线。根据光伏发电容量配置2套0.1MW/0.215MWh分布式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集装箱输出接入厂区现有变压器的低压侧。在产权分界点新增高压计量装置一套;工期:60天内安装完毕并经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并网调试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叄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5月1日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异议渠道:张家口绿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李蕾0313-5800192 806542902@qq.com张家口市宣化区春光乡四方台村.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师帅 0313-5981661 hszbdl@163.com 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10楼.投诉渠道: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0313-7561536 xhqztbjg@163.com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104号宣化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3月1日以后连续3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2 09:00:00:00至 2024-07-07 09: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绿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宣化区春光乡四方台村 | 地址: | 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27号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李蕾 | 联系人: | 师帅 |
电话: | 0313-5800192 | 电话: | 0313-5981661 |
传真: | / | 传真: | 0313-5981661 |
电子邮件: | 806542902@qq.com | 电子邮件: | hs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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