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流量池业务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流量池业务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流量池业务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正常运行,支撑全局民警开展移动执法办案、移动接处警、移动办公等场景,结合现行的网络情况,需租赁互联网专线、数据专线链路、物联网流量池等业务。 本项目总预算50.54万元。其中: 第1包(移动)预算17.14万元; 第2包(联通)预算25.2万元; 第3包(电信)预算8.2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0.5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保障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正常运行,支撑全局民警开展移动执法办案、移动接处警、移动办公等场景,结合现行的网络情况,需租赁互联网专线、数据专线链路、物联网流量池等业务。此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为保证业务畅通,此项目需要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都予以支撑,供应商须提供其专有技术服务。 本项目单一性论证结论如下:1、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 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1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第2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第3包: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第1包: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M区64号(存在多址信息); 第2包: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七道6号; 第3包: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党警官 联系地址: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电话:022-272040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202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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