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5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0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顾农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素珍152523678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文化建设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3)01026号、盯审批(经)[2023]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文化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山水大道北侧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院内;
2.1.2建设规模:学校内校园办学条件环境文化提升,需要突出盱眙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特色、办学理念和地域特色,同时设计应该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排水系统、广场及绿地标高,因地制宜,结合校园整体布局和文化,分层次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5200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54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046万元。承包人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确保建安工程费在限额之内,超出限额设计的建安工程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绿化文化工程、广场铺装及文化小品工程、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构筑物及文化墙工程、给排水安装及修缮工程、道路新建及翻新工程(包括人行道、侧平石)、土方工程、场地清理工程、体育场地升级改造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2)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类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苗圃等项目),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中联合体项目,业绩仅限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上传至诚信库,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类证书);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6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5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的信息为准)。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地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897299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1号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邮编:211700 邮编:211700
联系人:顾农、招标办:邵逸凡 联系人:姚素珍
电话:13952357889、13651551121 电话:1525236782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10月1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3)01026号、盯审批(经)[2023]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文化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山水大道北侧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院内;
2.1.2建设规模:学校内校园办学条件环境文化提升,需要突出盱眙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特色、办学理念和地域特色,同时设计应该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排水系统、广场及绿地标高,因地制宜,结合校园整体布局和文化,分层次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5200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54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046万元。承包人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确保建安工程费在限额之内,超出限额设计的建安工程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绿化文化工程、广场铺装及文化小品工程、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构筑物及文化墙工程、给排水安装及修缮工程、道路新建及翻新工程(包括人行道、侧平石)、土方工程、场地清理工程、体育场地升级改造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2)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类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苗圃等项目),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中联合体项目,业绩仅限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上传至诚信库,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类证书);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6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5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的信息为准)。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地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897299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1号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邮编:211700 邮编:211700
联系人:顾农、招标办:邵逸凡 联系人:姚素珍
电话:13952357889、13651551121 电话:1525236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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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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