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17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8.2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147号-4
预算金额118.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二次)公 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147 号-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6.473404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教育体育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 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 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 四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 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 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 文件。
7、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 体注册 CA 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8 时 4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8 时 4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二次)已 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安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二次)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147 号-4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对该项目四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债券资金,四标段:1182700.97 元
5、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境内
6、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新安县 17 所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三期(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二次) ,工程内容:(一)第四实验幼儿园:东教学楼、北教学楼、办公楼改造工程等;(二)石寺镇幼儿园:教学楼、门岗室、大门改造工程等;(三)磁涧镇幼儿园:新建大门工程等;(四)庙头幼儿园:广场铺装、小品构筑物、给排水工程等;(五)神堂幼儿园:教学楼外 墙、柱子、雨棚改造等;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8、工 期:6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面 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 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 <2021 >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 luoyang. hngp. gov. cn/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 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 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 文件。
7、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4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01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新安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上海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087775
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4323930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3 年 07 月 0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上海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087775
电子邮件: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4323930
电子邮件: 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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