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姚县金碧镇干制青花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金额
855.9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5.93万元
招标公司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林鑫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颖0871-65730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大姚县金碧镇干制青花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姚县金碧镇干制青花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规划用地面积8453.84平方米,新建1#厂房建筑面积 4037.91平方米,层高12米,门式刚架钢结构;配套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项目总投资936.5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为855.93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6-17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6222510) |
备注: |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林鑫 |
办公电话: | 0878-60138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鸿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颖 |
办公电话: | 0871-65730558 | 移动电话: | 1478785459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276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姚县金碧镇干制青花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0 09:00 |
开标地点: | 大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55.9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确保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且负责承担相对应的所有费用,并配合完成项目施工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大姚县金碧镇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牵头人必需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或由满足以下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岗在建承诺),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或由满足以下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岗在建承诺),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在册(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2.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岗在建承诺),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 2.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企业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间段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址:https://yncredit.yn.gov.cn)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间段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4投标人2021年7月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6投标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人提供“企业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 6、其他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注: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为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打印日期需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时间段。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证明即可。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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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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