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重点)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除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第1标段[Y3300000007000806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456000.6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6000.64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章杰139583282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非重点)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除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第1标段[Y3300000007000806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除综合服务中心)(下称“本项目”)已由浙发改项字 号文受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规划用地约 83.8241 公顷(其中原有建设用地 42.4269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快速路改造 11.80 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段长约 1.49 公里,快速化改造路段长约 10.31 公里;新建综合服务中心 1 座,建筑面积约 2.5 万㎡;新建市政管网约 35 公里(包括供排水管道、电力管道、通讯管道等);改造生态绿化苗圃约 500 亩(利用原有道路绿化用地);新建道路周边停车位 1000 个、充电桩 150 个;新建大型广 告牌 50 个(其中三面体 30 个,二面体 20 个),小型灯箱广告 300 个(利用道路路 灯等);新建 5G 基站约 50 个(利用道路路灯)。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 80km/h,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 60km/h。路线起点位于与江东北路交叉处,终点位于与振兴大道交叉处, 其中江东北路至杭甬高速公路段为利用段,杭甬高速公路至振兴大道段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快速化改造,主线全长约 11.8km,其中完全利用段长约 1.49km,快速化改造路段长约 10.31km。高架标准段路基宽度为 50m,主线桥梁宽度 27m,地面道路利用老路进行拼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6000.64万元,建安费约366309.87万元。(综合服务中心36298.939万元本次招标不考虑)。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第1标段: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除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及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除综合服务中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自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期间相关技术服务等招标代理(含施工类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类招标投标控制价编制等)、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建设期中期计量支付审核、变更联系单的造价费用编制或审核等)。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出具完整的审核报告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包含工程招标代理 和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 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日至2022年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称山北路306号

邮 政 编 码:

312300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0575-82963992

招标代理机构: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电商产业园1号楼1楼

邮 政 编 码:

312300

联 系 人:

邹章杰

电 话:

13958328279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第1标段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第1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和2:

1、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最后一次土建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吋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个项目施工累计中标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必须含土建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土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编制)。

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以初步设计批复中概算总投资金额为准)新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工作。

1.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造价文件审核表(或造价文件备案表)、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上述材料均未载明公路等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必须 含土建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土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编制)的,须同时提供能反 映以上内容的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初步设计批复和证明该项目工作已经开展实施的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开展实施的证明材料包括:至少一份该项目的中期计量审核报告(或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定表),中期计量审核报告(或工程 审计定案去或审定表)应注明项目名称、送审金额、审核金额(或审定金额)等数据,并须至少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或审计单位)三方盖章确认;

3.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合并或分立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第1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7年7月1日(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最后一次土建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单个项目施工累计中标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必须含土建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 土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3、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4、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

造价负责人

1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2018年7月20 日发布“建人〔2018) 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为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总投资 10亿元及以上(以初步设计批复中概算总投资金额为准)新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务项目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或主要审核(或审查)人员)。

4、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

项目组人员

5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3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 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

注:1.投标人无须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屮国裁判文书网页而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以下资料:

1)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双而复印)、职称证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2)拟委任造价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职称证书、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 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证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3)拟委任项目组人员的身份证(正反双而复印)、职称证书、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 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证书(至少3人)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项目组人员在2022年3月至2022年6 月期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盖有社保机构电子专用章的清晰可辨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及造价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1)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应附: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书)、造价文件审核表(或造价文件备案表)、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上述材料均未载明公路等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必须含土建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或土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编制)的,须同时提供能反映以上内容的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屮标通知书扫描件、初步设计批复和证明该项目工作已经开展实施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或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开展实施的证明材料包括:至少一份该项目的中期计量审核报告(或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定表),屮期计量审核报告(或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定表)应注明项目名称、送审金额、审核金额(或审定金额)等数据,并须至少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 (或审计单位)三方盖章确认;

3)投标人所附的项目负责人及造价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名字、任职、公路等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服务内容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第1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情况,在评标公示后由招标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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