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九龙置业有限公司2021-2023年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项目(二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21FW06)
各应答人:
十堰市九龙置业有限公司2021-2023年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项目(二标段)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项目 名称 |
名次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十堰市九龙置业有限公司2021-2023年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项目(二标段) |
1 |
湖北林创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2021年7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吴刚 |
2 |
武汉长江绿铭环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2021年7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孔丹丹 |
|
3 |
十堰智超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2021年7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叶慧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评审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十堰市九龙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25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719-858579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附楼一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19-8685538
十堰市九龙置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5月15日